成办函〔2012〕17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2〕17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投入产出调查每5年进行一次,是一项周期性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本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于2012年开始,到2014年底结束,涉及面广,工作难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和督促本地区各调查单位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各调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确定1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认真组织财会、统计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此次调查任务。
二、认真组织,落实保障
本次投入产出调查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按照全省调查方案组织实施我市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选点,对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重点调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及上报。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精神,本次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预算。各调查单位所需调查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三、依法调查,确保质量
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调查的具体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要充分利用本次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强化内部核算和内部管理。市统计局要组织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好投入产出调查资料,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我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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