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2〕1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11: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2〕1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15年,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对各区(市)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实施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成都市区(市)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另行印发),对各区(市)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教育公平和质量、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教育信息化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国际化、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社会满意度等8项内容进行监测。
本监测为动态监测,从2012年起,每年监测上一年度各区(市)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各区(市)县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二、监测的组织和实施
监测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监测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同时反馈给各区(市)县。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监测报告公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市)县要认真分析监测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并加以落实,把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与推进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教育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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