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3〕10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都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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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都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3〕10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编制好《成都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对于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镇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成都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市发改委:牵头部门,负责整个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规划文本的编制、评审、报批和发布工作。

市委统筹委:研究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内容、措施和改革路径。

市经信委:研究提出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工业产业布局优化方案、能源保障和推进智能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措施及重点项目。

市教育局: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中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措施和重点项目,完善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

市公安局:研究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市民政局:研究提出优化我市行政区划设置的思路。

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及相关政策。

市人社局:研究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及措施。

市国土局:提供土地资源分布和结构情况及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指标,研究提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措施。

市环保局:研究提出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

市建委:研究提出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内在品质的措施;研究提出城市绿道体系建设的目标及重点项目;研究提出促进中小城镇发展的目标、政策和措施。

市规划局:研究提出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方案;研究提出符合“四化同步”发展要求的市域城镇体系。

市房管局:研究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住房保障政策。

市城管局:研究提出城镇环境综合管理思路、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目标及重点任务。

市交委: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体系。

市水务局: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中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目标及措施。

市农委:研究提出都市现代农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主要思路、目标、措施和重点项目。

市林业园林局:研究提出城镇发展中城镇绿化建设的目标及保障措施。

市商务局:研究提出服务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思路、措施和重点项目。

市文化局: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的目标、措施和重点项目。

市卫生局: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卫生资源配置及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措施和重点项目。

市人口计生委: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市统计局:研究提出成都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标体系。

市旅游局: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点)建设、特色旅游镇打造及旅游产业与一三产业互动发展的目标、措施和重大项目。

市金融办: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促进金融支持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还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所需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二、进度安排

(一)前期研究(2013年5-6月)。市发改委要对我市城镇化的发展基础、突出问题、发展趋势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于6月30日前形成规划的详细提纲;市规划局于6月15日前完成市域城镇体系、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优化方案;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任务分工于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研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送市发改委。

(二)规划文本编制(2013年7月)。市发改委于7月30日前要编制形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报批(2013年8月)。市发改委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规划文本,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发布。

三、工作要求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各自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是成都市提升“首位城市”、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都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发展定位,结合实施的“五大兴市战略”,认真抓好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门处室全力做好各自行业的发展研究、资料收集、规划文本起草工作。

(二)强化调研,务求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联系,深入领会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划对成都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充分了解国家、省对口部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的思路和改革措施,同时要深入区(市)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注重城镇化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提出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三)密切配合,顺利推进。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三个阶段时间节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好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潘文全,任琳;联系电话:61881521,61887097;传真:61887097。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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