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3〕3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出版2013年卷〈成都年鉴〉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出版2013年卷〈成都年鉴〉的通知》
成办函〔2013〕3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年鉴》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旨在按年度全面系统记录成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情况,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成都提供翔实资料。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中关于规范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卷《成都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写2013年卷《成都年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成都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创造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使全书体现出“坚持政府权威刊物立场,面向管理者和投资者,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编辑出版方针。
二、编纂要点
2013年卷《成都年鉴》主要记载2012年度成都市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各单位编写的年鉴稿件要紧紧围绕成都市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认真落实“五大兴市战略”,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具有成都特色的年度大事要事;应将扩大内需消费,优化投资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先进制造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都市现代农业,推进“产城一体”城镇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抓好“四态合一”宜居城市建设,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快“文化之都”建设,发展科技教育和卫生体育,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开展廉政勤政建设等内容作为编写重点;同时,要注意反映出本地、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
三、编写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2013年卷〈成都年鉴〉编写大纲》(另发)安排,做好《成都年鉴》的编写工作。各单位编写年鉴文稿时,应着眼于全市的总体情况,按照政治严肃、资料权威、数据准确、内容实用的原则,编写好能够全面反映地区或行业的基础信息及年度发展变化情况的“概况条目”、能够概括反映某一领域或某个方面基本情况的“综合条目”和能够充分反映年度大事、要事、新事的“单一记事条目”,并做到题材新颖,主题鲜明,要素齐全,体量适度。各单位的年鉴文稿应使用记叙文和说明文体写作,并注意运用图片、表格、示意图等表现形式,做到文字精练通畅,逻辑性强;数字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的文稿字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为了图文并茂反映我市建设和发展成果,各单位在提供年鉴文字稿件的同时,要提供能够深化说明和形象展示主题内容的照片并附详细文字说明。
四、工作要求
编纂《成都年鉴》是全市性的重要常规工作,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将编写工作列入日程安排、纳入目标管理,并在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成都年鉴》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各单位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的要求进行保密审查。为保证年鉴资料的真实性、权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稿,把好稿件的政治关、事实关和保密关。各单位在送交年鉴稿件时,必须附上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稿单。各单位要确定责任心强、文字功底好的同志负责编写工作。参与《成都年鉴》编写工作的所有人员,应本着对历史负责和服务当代的认真态度,精心选题、认真编写、按时交稿。
请各撰稿单位于2013年3月30日前将纸质稿件、图片资料及相关的电子文档送交《成都年鉴》编辑部,以确保《成都年鉴》按时出版发行。(联系电话:86628719,86744483;电子邮箱:cdnj2002@163.com)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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