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3〕11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成都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成都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3〕11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成都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4日
2013年成都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
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总体要求,根据卫生厅《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415号)和市政府《关于构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试行)》(成府发〔2011〕17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有效、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实施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有效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转变全国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基层首诊责任制。
二、实施原则
按照“满足急需、填平补齐、分步实施、提档升级”的原则,2013年分别为重点镇和医疗服务人口较多乡镇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重点医疗设备,为全市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简易、轻便的基本诊疗设备;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配备服务包,为市级试点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医药膏方机和水丸机。
三、配置内容
依据市卫生局拟定的全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备装备暂行标准,为重点镇,特别是优先发展重点镇和医疗服务人口较多乡镇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数字影像设备(DR)、彩超、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中药粉碎(打粉)机、中药煎药机和救护车等;为5家市级试点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医药膏方机和水丸机;为1482支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配置服务包;按“填平补齐”的原则为2751个公益性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电子血压计、血糖仪、身高体重仪、小型无影灯、特定电磁波治疗仪(TDP)和氧气瓶等。
四、资金保障
2013年全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所需资金580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采购方式
2013年全市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升工程所有设备实行市级统一招标,分散购买。市财政将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市)县,由项目区(市)县按规定支付。
六、资产管理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等文件要求,2013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配置设备纳入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配置设备纳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有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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