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4〕5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4〕5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落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0日
落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提高成都对外开放水平,有效整合商务、会展、旅游和航空网络资源,助推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加快我市开放型区域中心和国际化城市建设进程,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至2016年期间,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人数实现年均增长100%以上;力争2016年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人数达到1300人,排名全国前四位,占成都出入境旅客总数的比例与当年北京、上海、广州三大枢纽机场的占比基本持平。
二、工作机制和经费来源
(一)工作机制。建立落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口岸办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口岸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博览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检查落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经费来源。本方案中对航空公司及旅行社的奖励所需经费分别在市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宣传经费分别在各部门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开通更多国际直飞航线、增加国际航班频率并做好国际中转航班时刻衔接,提升“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往来通达性。
1.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新开通成都国际定期直飞航线和增加国际航班频率,加大对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的51个国家新开直飞航线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根据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的51个国家地理分布情况,研究外国旅客可能经成都中转的国际航线组合,制订相应的国际航线开行计划并加快推进;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利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设计经成都中转的国际联程产品,帮助有相应航班时刻衔接需求的航空公司协调民航管理部门做好国际航班时刻调整和衔接工作。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二)做好口岸通关、机场中转服务,提升“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往来便利性。
1.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设置“72小时过境免签”通道,建立健全针对“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的口岸联检流程、现场服务保障和信息传递机制。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机场设置国际中转旅客专属服务区,提供外币兑换、行李寄存、手机租用、汽车租赁、旅游推介等特色服务。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和电信、移动、联通成都分公司。
3.研究解决国际中转旅客行李直挂问题,为包括“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在内的国际中转旅客提供方便。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三)充分利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促进相关产业资源整合和发展,加快城市国际化进程。
1.研究制定鼓励旅行社利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组织外国旅客经停成都观光旅游的激励办法。针对“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特点设计相应的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线路和产品。鼓励“72小时过境免签成都旅游联盟”的签约商家对持有“天府通熊猫卡”的游客给予优惠,并以此为契机丰富成都入境旅游产品,提升入境旅游品质。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成都文旅集团。
2.充分发挥“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对商务旅客的便利性,研究吸引境外客商往来成都进行商务洽谈、促进成都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市投促委;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市博览局。
3.充分发挥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势,研究吸引更多国际会议展览专业机构来蓉举办国际性会议展览的奖励办法,整合和扩大成都国际会展资源,培育成都国际会展品牌。
牵头单位:市博览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旅游局。
4.探索建立和完善购物免税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在机场国际出港大厅和中心城区设立能够销售成都民俗、文化、美食等特色商品的免税购物商店,在机场国际进港大厅设立具有国际特色的免税购物商店。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四)加强宣传推介,提高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知晓度。
1.充分利用外宣、外事、商务、会展、旅游、文化交流等涉外渠道和机会,把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作为成都国际化城市的重要特征组织宣传,提高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知晓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口岸办、市投促委、市商务局、市博览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统一策划并制作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宣传手册和宣传片,在国际航班、机场以及大型国际会议上发放或播放。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办、市投促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博览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五)做好“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在成都过境免签停留期间的动态服务。
1.制定“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在成都过境免签停留期间的信息报送和动态服务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对确有未尽事宜需延长在成都停留时限的“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停留证件,办证时限缩短至三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附件:2014年成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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