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4〕10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畜禽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意见》【全文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畜禽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意见【全文失效】
成办函〔2014〕108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畜禽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以下简称品种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畜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是满足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重要基因库,具有不可再生性和独特性。为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我市成华猪、雅南猪、成都麻羊、金堂黑山羊、彭州黄鸡(原名彭县黄鸡,下同)等国家和省级品种资源,满足市场畜禽产品多样化需求,提高畜禽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都市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科研机构和养殖户参与,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发展思路,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品种资源品牌,促进我市都市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5个品种资源核心场、11个扩繁场,培育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一体化龙头企业2-3个,力争培育国家级新品种1个,形成地域知名品种资源品牌5个。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品种资源保护体系。
1.建立健全品种资源保护与研发机构和队伍。依托市级畜牧技术部门、科研机构及院校组建市级品种资源保护与研发团队。品种资源保护场应组建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切实做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
2.完善品种资源繁育推广体系。建立成华猪、雅南猪、成都麻羊、金堂黑山羊和彭州黄鸡核心原种场、扩繁场和商品场“宝塔型”三级繁育体系,建立政府、科研院校、养殖企业三级推广体系。
(二)推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
1.优化区域布局。根据我市现有品种资源分布、产业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成华猪、雅南猪以彭州市、邛崃市为重点建设品种资源保种场,并在周边区(市)县发展养殖基地;金堂黑山羊、成都麻羊以金堂县、大邑县为重点建设品种资源保种场,并在周边区(市)县发展养殖基地;彭州黄鸡以彭州市为重点建设品种资源保种场和养殖基地。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要求,推进保种场和扩繁场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产流程,提升养殖水平。
3.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方式。由龙头企业制定技术标准,实行统一种苗、统一养殖技术、统一饲料及兽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五统一”订单养殖模式,增加抗风险能力。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家庭牧场的发展,大力培育职业经理人,提高养殖生产的职业化、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三)推进品种资源育种研发和开发利用。
1.支持地方品种资源育种技术研发。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机构开展联合育种,加快培育繁殖力高、品质好、饲料转化效率高、抗病性强、适应市场需求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
2.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集育种、养殖、深加工及市场开拓于一体的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建立以保护为基础、开发促保护的良性发展模式。
3.加快特色产品开发和创新。充分挖掘品种资源的特色文化内涵,围绕主题元素开发特色产品,推进生态牧场、文化博览园等旅游产品和项目的开发,发展畜牧观光旅游。创新宣传方式,提升节会的影响力,促进文化传承。
(四)强化品牌创建。鼓励种业企业积极开展知名地域品牌、国家和省级品牌创建,开展产品商标注册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开展绿色、无公害、生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公益性,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部门重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和市农发投公司等单位及有关科研院校组成品种资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相关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推进本区域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在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畜禽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品研发等。
2.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品种资源原种场、扩繁场、专合组织、养殖示范户、养殖专业户建设所需用地按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从事品种资源研发、产品加工企业按《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业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补助实施意见(试行)》(成办函〔2013〕123号)享受用地补助政策。
3.支持畜禽遗传资源新品种、新品系研发。地方品种保种场要加大科研力度,其品种资源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新品系认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国家级畜禽新品种命名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保种场纳入国家核心育种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新(扩)建标准化规模成华猪、雅南猪保种场、扩繁场及商品猪养殖场并达到标准的,按存栏能繁母猪能力200头为1个单元、存栏商品猪能力1000头为1个单元,每个单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新(扩)建标准化成都麻羊、金堂黑山羊保种场、扩繁场及商品羊养殖场并达到标准的,保种场、扩繁场按存栏能力100头为1个单元,每个单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商品羊养殖场按存栏能力300头为1个单元,每个单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新(扩)建标准化彭州黄鸡保种场、扩繁场并达到标准的,按存栏能力2000只为1个单元,每个单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5.支持品牌创建。对通过绿色、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或获得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著名商标的等,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补贴。
6.加强金融贷款支持。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农用地使用权和养殖生产资料抵押担保办法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平台作用,积极协调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品种资源发展各个环节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
(三)建立考核制度。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项目区(市)县要严格按照《畜牧法》有关规定,执行品种资源处理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批准,保种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品种资源;涉及品种资源的对外合作项目,经批准后,要签订有关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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