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4〕19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22:3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办函〔2014〕19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日





成都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为促进实体书店和出版物发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阅读需求,形成良好的发行业态和全民阅读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自2014年1月起,对我市实体书店进行扶持奖励。

一、扶持奖励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从事图书、期刊等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二、扶持奖励种类及标准

(一)新店开办补助:凡成都市本地实体书店开办新店,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依据开店规模,一家书店补助1至3万元。

(二)贷款贴息:对有偿还能力的实体书店在建设、设备更新、扩大经营规模等项目中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贴。一家书店一年的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5万元,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阅读活动补助:对实体书店开展的各种引领文化风尚的全民阅读公益活动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为一项活动实际发生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参加书展补助:对实体书店参加书展给予资金补助。参加国内书展,补助实际参展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参加国际书展,补助实际参展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五)版权贸易补助:对实体书店开展出版物版权贸易给予资金补助。依据出版物版权贸易种类、金额和影响力,一个品种补助1至5万元。

(六)外地品牌书店落户奖励:对落户成都市的外地知名品牌书店给予奖励。依据书店建设规模,一家书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书店经营奖励:对坚守出版物发行阵地,富有经营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专、精、特、新”实体书店给予奖励。依据书店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一家书店奖励10至30万元。

(八)项目补助:对实体书店建设出版物发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连锁经营等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依据项目建设规模,一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扶持奖励申报程序

(一)实体书店自愿申报。

(二)区(市)县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初核推荐。

(三)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评。

(四)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资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核定。

四、扶持奖励实施工作要求

(一)成立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资金评审委员会,并设立成都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专项资金;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资金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广新局,负责本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广新局商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资金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成都市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实施细则》。

(三)各区(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实体书店的扶持奖励办法。

(四)本办法由市广新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7163.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