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4〕19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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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4〕19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朱志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
袁旭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毅 市财政局局长
何礼 市发改委主任
森林 市国土局局长
戴志勇 市审计局局长
严静 市金融办主任
何冰 市国资委主任
白金栋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全市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研究确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确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
(四)研究确定全市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
(五)研究确定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六)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渡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七)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范毅同志兼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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