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4〕15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数字成都”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22:46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数字成都”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成办函〔2014〕15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成都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以下简称市地理信息平台)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重要组成部份。2011年6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确定我市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城市,市政府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签署了“数字成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目前,我市已完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形成了市地理信息平台,并已应用于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农业、教育、交通等领域。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地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地理信息资源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基础保障和服务引导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晰功能和定位

市地理信息平台与国家、省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是我市大数据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和物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公共服务、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对推动城市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有着重要基础性作用。

市地理信息平台以数据为核心,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政务地理信息和公众地理信息数据库,涵盖房屋、道路、河流、植被、管线、地形、地名、地址以及学校、医院、酒店、商场、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地理信息,旨在建成全市统一、权威、准确、开放和可持续发展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通过专网、政务网、互联网或其他方式,高效、便捷地为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地形图、遥感影像、地下管线、三维建筑模型、电子地图等地理信息服务。

二、加强推广应用

市地理信息平台的地理信息资源和服务依法对政府部门、单位团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开放。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进行电子政务系统或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时,涉及地理信息应用的(如工程建设以及空间准确定位和统计分析),应尽可能统一使用市地理信息平台提供的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用,避免地理信息数据的重复采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有关信息系统应逐步改造,与市地理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三、推进专业信息发布共享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有关专业信息的采集、存储和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和现势性。按照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的有关规定,除涉密信息外,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市地理信息平台逐步更新包括地名、地址、交通、旅游、健身、学校、医院、酒店、景区等在内的专业信息,以实现专业信息与地理信息及专业信息间的交换共享,满足公众信息消费的需求。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使用地理信息数据和发布专业信息时,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强化网络环境下信息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市规划局作为我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职责,依法严格测绘地理信息提供使用审批管理和监督,确保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

四、强化运维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市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要依据我市基础测绘规划、结合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采用高科技手段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系统和数据更新,不断提高我市地理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现势性;做好市地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性能,确保市地理信息平台安全、稳定、便捷、高效运行;推进完善市地理信息平台的数据标准、管理标准和分发服务标准,夯实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技术基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理信息发布和交换的具体规定,推进跨层级、跨部门间地理信息的协同共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7178.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