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5〕10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23: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成办函〔2015〕10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和五大兴市战略,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统一部署、两级实施、三级覆盖”原则,健全统一权威监管体系,落实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要加强领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属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市工商部门负责对区(市)县工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重点抓好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工作研究、工商法律法规与业务技能培训、监管执法工作人才培养、跨区域案件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办,以及对区(市)县工商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市)县工商部门要积极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切实抓好上级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





(二)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按照“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理顺关系、分工协作”等原则,明确市工商部门与区(市)县工商部门事权划分。强化层级监督,推进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区(市)县工商部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就近监管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三)健全完善监管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各区(市)县政府要健全完善本辖区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实行和健全经营性无证无照整治、中介行业规范发展、信用信息建设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互动协作机制,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营造开放、畅通、有效的监管执法环境;完善市场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建立健全快速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和市场监管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二、推进重点工作,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企业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的投资和经营环境。





2.优化工商服务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全面下放拍卖活动备案、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查验等监管服务事权;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运用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健全完善行政指导制度,更多依靠法律咨询、行政建议、行政劝导、行政警示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3.促进商标战略实施。强化商标注册事前指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指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并帮助解决商标疑难问题,运用商标策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扎实推进商标战略进园区工作;强化对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的指导;指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请驰(著)名商标认定,做好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及四川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上报工作。强化商标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进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商标兴市。





4.推进广告业发展。加强广告业发展指导,将广告产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中整体谋划和推进,以广告产业园区、广告产业集聚区和广告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不断增强产业的社会贡献度,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广告监管模式,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化妆品、房地产等行业和领域广告监管为重点,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构建“政府统领、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推进广告战略实施工作格局。





(二)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1.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管理模式和分级联动、分级响应以及责任追溯机制。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着力构建市工商部门、区(市)县工商部门、派出机构、网格责任区域监管人员四级联动、分级响应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严格、可追溯的逐级责任倒查机制。





2.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3.健全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商品质量准入和自律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并指导辖区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指导经营者及时整改不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商品质量安全责任。





(三)完善消费维权联动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12315消费维权网络,构建受理及时、转办迅速、调解有效、查处有力、反馈到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平台。完善指挥调度联动机制,落实区(市)县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在处理消费纠纷中的属地管辖责任,快捷高效解决消费者合法诉求。探索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监管执法的衔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消费维权中的作用,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机构建设,支持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职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一)加强目标考核。各区(市)县政府要建立和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市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事权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执法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权限法定化。切实规范执法人员主体资格,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常态化执法监督方式,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以“行政行为法治化、政务服务信息化、队伍管理准军事化”建设为抓手,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工作交流和业务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大力推动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全面融合,提高执法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四)加大基础保障。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属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经费正常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好基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场地、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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