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5〕14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5〕14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常务副市长朱志宏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张正红,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羽、覃文林、邱海明、袁旭、张秀华担任副组长,市委编办主任高建军、市发改委主任何礼、市教育局局长吕信伟、市科技局副局长丁小斌、市财政局局长高翔、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市文广新局局长崔昌宏、市卫计委主任谢强、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市体育局局长谭学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苏雪萍、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唐章昭、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周诚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区(市)县相关工作,督促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旭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编办主任高建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唐章昭、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周诚担任。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中:市委编办负责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明确改革措施和任务责任,全面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市、区(市)县行政许可项目,健全动态调整办法,实施目录管理;市政务服务办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中介服务,推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市政府政务中心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清理规范年检审核,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何礼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翼刚、市经信委副主任王皓、市国土局副局长彭建辉、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市建委机关党委书记钟先进、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王浩、市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李炜、市公资交易中心纪检组长王志西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订我市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副局长罗建民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高翔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杨杰、市经信委副主任王皓、市民政局副局长叶雪梅、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张晓丹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巡视员张晓雪、市工商局副局长何明、市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李炜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吕信伟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赖石梅、市科技局总工程师李良钰、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吴文嘉、市卫计委副主任吴宇峰、市体育局副局长何荣波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七)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赵仕品、市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李炜担任。
负责清理优化市、区(市)县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组织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融合,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互联互通。
(八)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委编办主任高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编办副主任李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春建担任。
负责清理公布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指导区(市)县政府责任清单制订工作。
各专题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贯彻落实本领域国家有关决策部署,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市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市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旭担任,副组长(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编办主任高建军、市发改委主任何礼、市教育局局长吕信伟、市科技局副局长丁小斌、市财政局局长高翔、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市文广新局局长崔昌宏、市卫计委主任谢强、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市体育局局长谭学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苏雪萍、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唐章昭、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周诚担任。
负责市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苏雪萍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陈尖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志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新楣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市政府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每两年调整一次专家组成员。主要任务是,受市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在我市现有工作基础上,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抓好本领域改革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同时要特别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重点研究社会意见大、关注度高、关乎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市上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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