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5〕13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社区三、四组和成龙街道棬子树社区六、七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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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社区三、四组和成龙街道棬子树社区六、七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成办函〔2015〕135号
市国土局:
你局《关于报审〈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社区三、四组和成龙街道棬子树社区六、七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成国土资征〔2015〕21号)收悉。经审查,该补偿安置方案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市政府原则同意该补偿安置方案。请你局认真核实方案中有关数据并组织实施,及时兑付补偿资金,尽快提供建设用地。
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该方案实施范围内的耕地占用税征收、社会保险、应安置人员城镇居民指标下达及户口登记等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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