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5〕19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中外合作园区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中外合作园区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5〕194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际合作园区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中德、中韩、中法等中外合作园区的合作建设,及时解决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中外合作园区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唐良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朱志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傅勇林 副市长
谢瑞武 副市长
苟正礼 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羽、覃文林、张秀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委、市物流办、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办、成都工投集团、成都技术转移集团主要负责同志,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区、蒲江县、新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决策部署,统筹中外合作园区的合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园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统筹安排市级部门、地方在中外园区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推动政府、企业及高校院所互动。
(三)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具体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印发有关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主任由苟正礼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经信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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