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5〕17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5〕17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9日
成都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
发展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办发〔2015〕41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分点突破阶段(2015年—2016年)。建设和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机制,探索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行和监管模式。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2018年)。全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各项政策,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将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规范、监管模式和运行模式扩大到全市具备条件的企业、监管场所,进一步提高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全力建设“一都一府三中心”
(一)建设全球网购西部消费之都。丰富线上线下商品供应,将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全球商品注入成都消费市场。一是在人流聚集区、邮政核心网点、海关特殊监管区附近开设进口商品展示中心、跨境O2O体验店,为消费者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销和“线下体验,线上下单”两种购物体验。二是依托蓉欧快铁及传统汽车贸易企业,探索平行进口汽车业务。
(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创业天府。一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独立商城和交易服务平台创业,支持现有平台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引导女鞋、服装、家居、汽配等传统特色产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二次创业,探索自主网络品牌和网络化定制业务模式。三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B2B服务企业来蓉开展业务,探索适合成都机械设备出口的业务模式。四是吸引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探索建立全球用户网上下单—综保区生产组织—跨境电子商务方式进出口的新型制造模式。五是积极组织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及产业交流活动,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卖家创业,激活本地创业就业人才,吸引更多省外精英人才来蓉创业。
(三)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及仓储功能叠加的西部运营中心。利用蓉欧快铁的集装箱运输能力和机场的快速补货能力,引导在蓉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将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及仓配功能叠加到现有西部运营中心,逐步在成都报关、清关,并在成都集货或分拨配送。
(四)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资源聚集的服务资源中心。一是加快聚集物流供应链服务资源。与东部地区密切协作,共享国际物流资源。支持本地物流货代企业、在蓉快递公司,围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需求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服务体系。二是加快聚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及营销、代运营服务资源。利用成都研发人才、综合办公成本及特色传统产业市场优势,叠加“关检汇税”政策便利,培育本地跨境电子商务营销及代运营服务商,吸引大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来蓉设立运营中心;吸引海外搜索引擎营销服务企业来蓉发展业务代理,吸引跨境支付机构来蓉设立办事机构。
(五)建设西部电子商务国际物流中心。进一步完善机场、铁路、公路口岸基础设施,重点引进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供应链服务企业,形成扩展性强、高业务承受能力和综合供应链服务能力的国际物流港。一是引导综保区功能优化,逐步将面向制造服务的仓储资源,转化成面向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仓储、分拣功能的仓库。二是扩建机场快件分拣中心、国际邮件互换中心,完善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软硬件设施。三是继续完善成都铁路口岸的掏拼箱作业,探索建立支撑蓉欧快铁跨境电子商务包裹运输的软硬件条件。四是完善成都铁路口岸周边汽车等进口商品展示、存储功能。五是引进成熟综合供应链服务商入驻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际邮件互换中心和成都铁路口岸,围绕空港国际航线和国际铁路大通道快速形成供应链服务能力。
三、突出产业空间优化布局
一是依托关境线和商业载体,在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重点发展婴幼儿辅食、婴幼儿奶粉、日用品、化妆品等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兼顾特殊区域出口业务。二是争取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成为全国第四大口岸互换局,建设中欧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及产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优先试点一般出口和直购进口模式。三是在空港国际快件中心重点开展婴幼儿辅食、婴幼儿奶粉、纸尿裤等日用快消品直购进口业务和女鞋、服装、3C产品一般出口业务。四是在青白江铁路货运站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建设跨境贸易综合体,开展保税商品展示,探索平行进口汽车业务。重点开展以“入区即退税”、“一站式出口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机械设备B2B出口业务。五是在高新综合保税区,积极探索面向全球网络直购的制造模式,实现网上下单—区内生产—跨境电子商务方式进出口的政策及模式创新。
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委作为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牵头单位,应做好研究和统筹协调工作。市物流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局四川省分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青白江区、双流县政府等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撑。围绕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关键服务资源引进、本地创业创新扶持、氛围营造、人才发展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完善流程控制、信息共享和数据统计等管理规范。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纳入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三)优化监管和服务协同措施。按照“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要求,深化通关模式创新,科学设计跨境电子商务操作流程,提升通关管理服务水平。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可追溯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和服务,提高货物通关、退税、结汇效率。
(四)建成成都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全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配送、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服务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各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管理,有效匹配信息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可监管”的目标。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和操作规范汇编,及时总结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举措和新经验,通过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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