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6〕4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6〕4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7日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强化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理念,围绕新常态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投资和重点项目为着力点,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全市政务服务“比、学、超”大比武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加强投资审批目录管理。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并公布投资审批前置条件目录,严格实行目录管理。依法规范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严格控制新设立的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
2.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按照国家、省部署安排,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制定完善可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3.加强涉审服务机构管理。全面清理与行政审批关系密切的涉审服务机构,梳理涉审服务事项,优化审查评审流程,加强办事过程监督。稳步推进涉审服务机构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4.持续强化审批监管。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切实加强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批电子监察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5.积极探索推进模拟审批。重大投资项目探索推行模拟审批,推动服务前移,提前进入审核审批程序,促进审批提速增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二)着力畅通政企互动渠道。
6.建立完善B2G企业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服务线下实体窗口,依托政府网站建立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健全完善企业诉求的线上线下多渠道收集、分类受理、限时办理、反馈评价、督查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7.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完善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热线投诉工作机制,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等程序,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行政效能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8.建立重点项目问题报送机制。以问题倒逼为抓手,将B2G企业服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等渠道收集的影响我市重点项目进展的问题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切实提升服务企业实效。
9.完善重点项目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完善重点项目服务室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提高重点项目服务水平。整合已有平台资源,建立重点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提高重点项目申报服务水平,加强重点项目落地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10.推广“三段式”服务机制。深入推行招商引资段、项目促建段、企业服务段“三段式”企业服务运行机制,打造规范的服务模式,构造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无缝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11.完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及资源共享机制。优化完善审批网上办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建立全市统一的“先照后证”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投资建设项目跨部门协同办理平台,力争2016年底前取得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新突破。[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2.深化标准化规范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中介服务,推行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规范服务贯穿到政务服务的每个环节。健全规范审批行为相关考核制度,定期对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检查和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13.打造便捷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和移动电子政务大厅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处罚、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推进审批资源共享,逐步提高网上审批比例,切实方便企业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14.推进公开化政务服务。切实强化行政审批服务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对外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及运行流程,依法全面公开审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实行“阳光审批”,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职权等现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15.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减少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依法限时办结,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落实审批责任。优化简化涉企公共服务流程,重点梳理对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等综合服务事项,取消不合理的证明和盖章环节,积极推动涉企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16.开展“比、学、超”政务服务大比武竞赛活动。按照“比规范、比便捷、比公开、比效率”的原则和“学先进、学典型、学创新”的方式,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大比武竞赛活动,推进政务服务相互赶超、争先创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市委编办、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为联席会议成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市)县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抓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及推进时间进度表,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牵头部门细化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实施。
(三)严格目标考核。将行动方案中的主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对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力度,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帐,每季度对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的区(市)县或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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