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6〕11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43:01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成办函〔2016〕110号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7日





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掌握服务业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定期会议运行和日常台账报送相结合的服务业运行调度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全国服务业核心城市建设,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运行调度会议制度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服务业运行调度会,督导发展目标,检查行动计划,研判运行态势,推动改革进程,协调重大事项,研究重大举措。



(一)季度运行调度会。每年4月、10月召开季度调度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分管负责人和(或)服务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半年和年度运行调度会。每年7月召开半年运行调度会,次年1月召开年度运行调度会议,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内容。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市)县关于季度(半年、年度)服务业运行情况汇报;通报服务业重大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服务业改革发展重点举措;总结、交流各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申报确定需讨论的其他议题。



(四)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区(市)县政府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纳入会议议程。



(五)筹备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内将运行台账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前1周内完成相关议题及材料汇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签报、印发运行调度会议纪要,根据会议议决事项提出办理时限,督促落实。



二、服务业台账报送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常态化台账报送机制,按季度收集汇总相关情况,研判市服务业发展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季度(半年、年度)服务业运行分析报告,按季度编印《成都市服务业运行情况》。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报送,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市服务业总体运行情况、特点、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服务业工作目标完成进展情况;服务业主要指标与副省级城市、直辖市对比情况。(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2025规划》十大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口岸物流办、市科技局、市博览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三)《全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的服务业相关改革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旅游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全市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五)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口岸物流办、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六)全市服务业集聚区、楼宇经济、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



(七)成都市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和运行情况(包括对外经贸、口岸经济运行、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国际活动等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投促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外事侨务办、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博览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青白江区、双流区政府)



(八)全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调查报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九)各区(市)县季度、半年或年度服务业运行及改革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十)本行业或本区域内服务业工作亮点及重大活动。[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目标考核绩效评估



(一)会议相关信息、台账等内容的报送情况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年终服务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围绕服务业运行及改革发展,分别研究制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市)县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并抓好具体落实。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检查情况形成督导工作建议和年度考核意见。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运行情况督查。遴选第三方机构对服务业改革发展进行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评估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附件: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会议议题申报表



附件: 1 · 16CBH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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