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6〕118号《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43:12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办函〔2016〕118号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提升精准扶贫实效的指导意见》(成办发〔2016〕1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研究解决全市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和市社会关爱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印送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加快推进全市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的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增强协作合力。





(三)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加强对本地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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