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6〕14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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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9年)的通知》



成办函〔2016〕141号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9年)》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







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



县(市、区)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



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9年)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5年底,我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59.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17%,高出全国5个百分点。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老龄工作激励机制,现就创建四川省第五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我市老龄政策法规体系、老龄工作管理体系、老年人经济供养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为老服务体系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条件





(一)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条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9年)的通知》(川办函〔2016〕131号)要求执行。





(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机构健全,定期召开会议部署老龄工作,协调解决老龄工作问题,带头参加重要老龄活动。老龄工作纳入当地目标管理,有年度计划和总结,有规范的老龄工作资料统计报表,有准确的老年人口基本情况分类统计数据。老龄工作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落实。定期组织老龄工作人员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将创建职责分解到内设机构,各司其职,有步骤、有计划完成创建目标,效果明显。有效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村(社区)活动。





2.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市情教育、“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新型孝道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和涉老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容新颖、形式活泼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家庭美德、家风建设教育,宣传表扬敬老助老先进典型。公共服务窗口优待老年人的标志明显。利用大众媒体宣传报道老龄工作,舆论环境良好。





3.老年维权机制健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川老委办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老年维权活动,依法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制健全,无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老年人恶性事件发生。涉老信访制度和协调办理制度健全,养老纠纷妥善处理,涉老案件、纠纷调解有记录。积极组织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成都市老年人优待证》,各项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4.为老服务工作扎实。认真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政策。高龄特困老人、高龄空巢老人帮扶工作积极有效。按照我市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建设和运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5.老年人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加强贫困老年人口动态监测,建立老年人精准扶贫台账,围绕留守、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家庭贫困老年人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实行分类精准扶持。积极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通过结对帮扶等措施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6.医养融合发展措施有力。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和优质、优惠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工作延伸至社区、家庭。资助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





7.老年教育成效明显。建有本镇(乡、街道)老年学校和社区(村)辅导站,有教学场地、教学经费、专兼职教师,有注册老年学员,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向老年人开展时事政策和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建立老年学校辅导站的村(社区)达到50%,老年人注册入学率城区达到10%、农村达到5%。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8.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建有镇(乡、街道)、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成立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队伍,积极开展文艺表演、书画展、运动会等各类老年文体活动。





9.老年人协会组织健全。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有力、制度建设完善、作用发挥明显。基层老年协会组织覆盖率城镇达到98%,农村达到90%。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组织低龄老人建立老年志愿服务队、养老帮扶队、老年维权队,参与帮扶高龄、贫困老人、关心教育下一代、保护环境、排查和调处涉老纠纷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申报办法





(一)2017年12月底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制定下发《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考核验收标准》。





(二)2019年4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按要求完成“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和“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的评选申报工作。申报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时须填写《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申报表》,并附被推荐镇 (乡、街道)的创模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5份)。申报材料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受理。





(三)2019年5月底前,市政府委托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以抽查方式对候选镇(乡、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开展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市、区)和市级敬老模范镇(乡、街道)活动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老龄工作、推动本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各地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创建活动宣传动员,尤其要突出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等方面的宣传,强化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活动。





(三)按照齐抓共管原则,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市、区)和市级敬老模范镇(乡、街道)活动应与创建敬老模范村(社区)工作同步进行。







附件:成都市敬老模范镇(乡、街道)申报表







附件: 1 · 16CBH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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