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7〕5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7〕5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7年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实战化为方向,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统领,大力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灭火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着力构建消防安全综合保障体系,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和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生产经营类和住宅类火灾比重下降。
2.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以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为抓手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挂牌、整改、销案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3.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深化实战化训练、演练和培训,专业和特种攻坚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配备一批高精尖消防车辆装备,全市消防车辆总数突破600辆。
4.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开工新建消防站8个,建成20个,街道、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取得初步成效,消防车辆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失责追究机制,制订出台《成都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完成全域消防安全综合评估,各区(市)县针对本地区评估报告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并落实整改方案和计划。狠抓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8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年内实现规范化管理。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分行业领域开展消防管理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
2.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和“六加一”措施(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1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1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1次油烟道、集中培训1次全体员工,并建立1支志愿消防队),人员密集场所100%落实“三提示”,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高石化企业、轨道交通、超高层建筑、超大城市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推行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将单位消防安全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二)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效。
3.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查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开展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防范、居民院落、消防通车道、仓储物流场所、地下轨道交通等专项整治。经信、公安、房管、质监、安监、旅游、消防等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经信、教育、民政、城管、商务、文广新、卫计、工商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实际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整治,着力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4.“零容忍”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格实行市、区(市)县两级挂牌督办、备案销案制度,按照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和“政府主导、部门主推、单位主责”的原则,推动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落实,各区(市)县年内至少完成2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
5.抓实做强基层火灾防控。总结推广武侯区试点模式,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执勤、接警调度、现场处置等勤务规程。年内,所有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以微型消防站为阵地依托,年内50%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区(市)县分别打造不少于3个示范点,完成《成都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申报立项和调研。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6.做好重大消防安全保卫。进一步完善大型会议活动消防安保“三个不发生”目标设定、“三类保卫区域”划分、应急处置“135N”等“成都机制”,做好党的十九大、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会、2017成都全球“双创”交易会、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采取启动环蓉“护城河”机制、上调灭火救援调度等级、重点区域巡防驻守等超常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7.积极推进智慧治理。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框架,以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灭火救援可视化、微型消防站指挥调度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推动实施“三年三步走”(即:2017年抓平台建设,试点逐步推进;2018年抓联网接入,规范运行机制;2019年抓深度应用,充分发挥成效),总结推广环球中心试点经验。建立完善消防指挥中心与公安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综合监控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依托各类可视化、智能化系统,探索开展警情综合研判和消防大数据分析。
8.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质效。实施精准宣传,结合火灾的季节、时段、行业、领域、区域特点,针对居民家庭、“新城市居民”、老弱病残人群、在校学生以及火灾高危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等对象要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宣传效果。建好宣传队伍,年底前,50%社区配备1名消防宣传大使,30%的区(市)县建立宣传教育服务队;2017年11月底前,所有区(市)县成立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并打造1个示范点。用好微博、微信网络阵地,办好媒体专栏节目,推树“两微”和网络名人,不断扩大号召力、影响力;宣传部门要支持新闻媒体曝光隐患整改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实教育培训,推动消防宣传进军训活动,争创“全国消防安全宣传示范社区”和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前和义务教育内容。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依托专业消防培训机构,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培训1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举办第七届成都高校消防运动会。
(三)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9.扎实开展实战化训练演练。立足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深入开展单兵、班组、整建制中队、大队级和全勤指挥部五级实战化训练,依托成都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开展真烟真火实战化训练和整建制中队轮训,组织整建制中队比武竞赛。建立战术研讨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要求(每季度一专题、一研讨、一编成、一演练、一讲评),针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对象开展灭火救援课题攻关,并开展片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组织大型集贸市场无预案、全要素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组织抗洪救援演练和地质灾害跨区域救援拉动演练。
10.构建“7+4”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完善7支常备灾害事故处置机动队建设并提高战斗力,配齐配强人员器材装备,开展实地、实兵、实装拉动演练。推进地质灾害救援队、维稳处突机动队、水域救援队、搜救犬队4支特种救援力量建设,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尖刀作用。
11.加强高精尖消防装备配备。根据消防装备建设“十三五”评估论证结果,重点配备远程供水系统、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功率泡沫消防车、侦察灭火机器人等高端消防车辆装备,每个区(市)县新增消防车不少于1辆。为有力保障石油化工和酒类企业灭火救援,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彭州市、新津县、大邑县配备、储存高效泡沫灭火剂不少于20T,分别配备1辆大功率、大流量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邛崃市存储抗溶性泡沫不少于10T。依托进口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开展特种装备标定和巡检,加快淘汰并更新老旧、落后和超期服役的车辆装备器材。
(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障。
12.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落实《成都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引领,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要及时编制实施本地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年内完成市和区(市)县、国家重点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全部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在队站设施建设上,全市开工新建消防站8个(其中市本级2个);建成20个(其中市本级3个);完成4个老旧营房设施改造项目和公寓房建设。在消防水源建设上,坚持“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组织开展水源建设管理情况调查,摸清现状底数和存在问题,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4000具,完好率不低于98%,制订出台《成都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依托消防队站推动区(市)县级小型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先行先试。
1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年内,实现全国重点镇100%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建成的政府专职队投入执勤。探索完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政策保障支撑,落实“五险一金”、工伤保险等长效保障机制。规范队伍管理和人员招录,实行队员注册信息化管理,全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25人、消防文员52人。规范公安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
14.提高消防经费保障效益。认真落实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标准,年内各区(市)县消防经费保障100%达标。开展市本级和大队级地方消防经费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将高危补贴、执勤补助、加班补贴等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围,促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平稳有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本地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其他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认真落实消防规划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本地区消防工作,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各自职责内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查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统筹协调全市消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市、区(市)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落实联席会议、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签订《2017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和表扬。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督查部门要将火灾事故防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队站和装备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民生工程目标以及日常检查和政务督查内容,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失责追究机制,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区(市)县政府、乡(镇)政府、街办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附件:2017年度全市消防队站设施建设、装备配备和消防
水源建设任务分解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日
附件: 1 · 17CBH50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