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7〕5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旅游景区营收模式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2:29:41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旅游景区营收模式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7〕57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优化旅游景区营收模式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1日





成都市优化旅游景区营收模式促进



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旅游景区转型升级,促进旅游消费,体现旅游惠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述“旅游景区”,系指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其他旅游景区按现行政策参照执行。



一、拓宽收入渠道,摆脱门票依赖



(一)鼓励旅游景区加快推进“旅游+科技”融合发展,不断扩大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技术在景区的应用,丰富旅游体验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按照《成都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经营单位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鼓励旅游景区加快推进“旅游+文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挖掘和提升旅游景区文化内涵,深入打造具有浓郁古蜀文明和川西特色的旅游文化演艺节目,加大川剧变脸、竹麻号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资源的营销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蜀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丰富旅游夜间文化体验活动。按照《成都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经营单位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鼓励旅游景区经营单位成立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加快推出“成都礼物”系列旅游商品。在旅游景区推出前店后厂的工艺坊,构建景区多元经营模式。[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旅游景区经营单位应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积极研发贴合市场的旅游产品,创新旅游业态,加强品牌营销。在实现总收入增长的同时,旅游产品经营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五)财政部门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旅游景区承担的公益职能及运营实际,可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六)旅游景区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民宗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落实优惠政策,普惠广大游客



(七)旅游景区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各级政府对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军人等特定人群出台的门票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民宗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八)继续开展特定时段惠民活动,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遗址博物馆每年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实行免费开放,并在每年春节期间实行半价惠民。继续推广各旅游景区年(季、月)度门票。[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增加优惠举措,吸引旅游客流



(九)未设立“免费开放日”的旅游景区,于2017年5月1前确立“免费开放日”时间,并统一向社会公布。研究确立我市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在每年6月“国际文化遗产日”实行免费开放。鼓励旅游景区每年设立多个“免费开放日”或降价优惠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未设置年(季、月)度门票的旅游景区应于2017年5月1日前确立年(季、月)度门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一)进一步研究推出我市旅游景区门票的“景区一卡通年票”,在学习借鉴同类城市旅游景区营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推行方案、完备推行条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实施。[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民宗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在政府制定的门票最高限价范围内,淡旺季现象明显的旅游景区应制定出台淡季下浮门票价格,各旅游景区应研究制定错峰门票价格以分流游客。[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十三)加强收费寺庙宫观的门票监管、引导,逐步实现全部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市民宗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五、引导旅游消费,加大政策宣传



(十四)加大现有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力度,加快新的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游客合理分流。[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各旅游景区及主管部门应于2017年5月底前完善官方网站、景区售票窗口价格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应涵盖门票价格、优惠人群及价格、优惠时段及价格、年(季、月)度门票价格、免费开放日等信息。各部门、各景区应进一步加强与媒体沟通,注重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民宗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六)各旅游景区应推出网上预约购票、网上支付等便民服务。在游客高峰期及免费开放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游客流量控制。参照北京故宫博物院运用大数据对游客流量进行分类统计管理的做法,研究制定我市旅游景区淡旺季客流量的引导分流及总量控制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重视优化旅游景区营收模式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促进我市旅游业繁荣发展,将旅游惠民落到实处。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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