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7〕8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2:29:43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函〔2017〕8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要点》)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跟进、督查督办,承办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要细化任务、量化指标、实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



二、明确任务分工



(一)围绕“稳增长”加强政务公开。加强预期引导(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公资交易中心、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下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公资交易中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围绕“促改革”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资交易中心);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市农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审计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围绕“调结构”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各区(市)县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各区(市)县政府,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安监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围绕“惠民生”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农委、市民政局);推进就业社保信息公开(市人社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各区(市)县政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市食药监局)。



(五)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务公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国土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市安监局);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要点》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推进计划和详细措施,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大推进协调力度,及时跟进了解进度,按时汇总并上报推进情况;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要求,年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将对各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情况和分值权重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纳入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四、加强教育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业务常态化培训机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优化完善培训内容,尤其是要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典型案例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要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专业化、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专题,归类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和定期工作检查,推动工作落实。2017年12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将《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7360.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