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7〕8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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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办函〔2017〕8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增强“五中心一枢纽”支撑功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根据国家和省调整发布的核准目录,修订、发布我市核准目录,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试运行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深化“三张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化管理,对接全省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动态调整完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持续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度融合。在自贸试验区推进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自贸试验区投资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试点改革。深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试点改革,继续深化企业名称登记试点改革,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试点推行企业住所备案登记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平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积极配合省上做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多评合一”和“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目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营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六)全面推进网络理政。坚持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加强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推进城市服务网、民生网、安全网“三网融合”,打造全媒体多功能一体化网络理政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等重点任务和重大部署,确定立法重点、制定立法计划,加快构建与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拟制定政府规章5件,拟加强调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9件,确保重大改革措施于法有据。(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和途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人次较2016年提高30%。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参与政府立法联系基层机制。召开政府立法听证会不少于2次,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不少于2件。(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健全发文目录核查制度,确保有件必备。建立专家协助审查制度,全年组织专家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少于5件。加大纠错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公开通报力度,每半年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按照省上安排部署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民主、讲法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完善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制度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落实合法性审查职责。[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管理,完整记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情况,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档案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深化巩固武侯区、新津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全市所有区(市)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继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城管委、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试点区(市)县]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狠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加强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实,加强对金牛区试点工作的指导,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铁腕治霾、科学治堵、重拳治水、全域增绿,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依法惩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推进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强化政策解读。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策解读规定的通知》(成办函〔2016〕191号),扎实推进公开即时解读、跟踪回应解读、常态化解读和综合集成解读,实现政策解读覆盖政策有效期的全过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优化移动客户端功能,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有效延伸,实现基层党务、政务、村(居)务等一体化推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六、依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重大、复杂案件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案件不少于5件。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机制,深入推进专家审案,全年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审理案件不少于10件。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年度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复议监督指导。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较2016年提高5%,通过调解结案率达案件的30%以上。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公开率20%。[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应诉工作新要求,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制定《成都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通报制度。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市和区(市)县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回应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办理情况抄送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加强行政调解和仲裁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调解制度机制建设,规范行政调解工作运行,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仲裁机制建设,规范仲裁行为,提高民商事仲裁的公信力。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国际仲裁、商事调解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七、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细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职责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区(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和区(市)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和督促指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促检查,严格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研讨制度,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互联互动。加强政府法制外部智库建设,建立政府法制工作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继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对示范单位的培育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和信息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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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