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7〕7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7〕7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9日
成都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79起,以小型为主,无大规模、区域性地质灾害发生,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人员因灾伤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目前,全市调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456处,其中滑坡2007处、崩塌722处、泥石流222处、潜在不稳定斜坡482处、地面塌陷23处,规模以小型为主,大、中型较少。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西部龙门山区及东部龙泉山区的13个区(市)县和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主要威胁城镇居民和分散农户的隐患点有3117处,受威胁农户约1.4万户4.5万人。(详见附件1)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暴雨或持续降雨是当前我市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17年,我市年总降水量较常年平均略偏少1成,但是降水过程集中,主要出现时段为7月下旬到8月。汛期局部暴雨洪涝偏多偏重,区域暴雨3—5次,并伴有1次区域洪涝。西部龙门山区要注意防范集中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东部龙泉山区要注意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相关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震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根据市防震减灾局预测,2017年,芦山余震区、汶川余震区仍有可能发生余震,受此影响,局部区域可能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做好地震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矿山开采和旅游景区开发等大规模工程活动,将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2017年,应重点抓好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检查工作,减少或消除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四)地质灾害类型预测。预计2017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将以泥石流、崩塌和滑坡为主,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和地面塌陷。其中,西部龙门山区以泥石流、崩塌等为主;东部龙泉山区以滑坡、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17年5月至9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市地质灾害防范区域分为重点防范区域与次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是西部龙门山区,涉及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崇州市、邛崃市5个(市)县的57个乡(镇)。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364处。
次重点防范区域是东部龙泉山区,涉及金堂县、青白江区、龙泉驿区、简阳市、新都区、蒲江县、新津县、双流区8个区(市)县和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的138个乡(镇)。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092处。
2017年,相关区(市)县政府应特别加强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溪河,彭州市湔江、石匣子沟、白鹿河,崇州市文井江、九龙沟,大邑县江河、雾山河,邛崃市火井河等流域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重点防范对象。我市重点防范对象为受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安置点、聚居点及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饮用水水源地。2017年,我市确定4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监测对象,相关区(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逐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确保防范对象安全。(详见附件2)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成灾快、防范难度大的特点,是造成我市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应作为重点防范类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和逐级负责制,确保防灾责任及措施层层落实到位。国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市水务局、市交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市建委、市气象局、市卫计委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防灾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开展调查巡查,夯实群测群防体系。相关区(市)县政府要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将所有隐患点纳入监控范围,落实监测责任,监测工作须贯穿全年。要将隐患点基本信息和防灾措施向社会公布,使群众心中有数。继续巩固基层在防灾工作链中的突出地位,强化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景区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群众自觉主动参与防灾的群测群防模式。相关区(市)县政府、市国土局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动态核实、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易发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将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防灾措施。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相关区(市)县政府应在汛前修订完善本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重点乡(镇)、重要基础设施、交通干线及各风景旅游区管理部门等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要组织相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综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主汛期前必须组织重点监测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防灾重点区的水利、交通等在建工程项目及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突出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演练,务求实效,重点监测隐患点还应开展夜间应急避险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实际操作性。
(四)组织宣传培训,持续提升公众防灾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在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干部与群众的同时,全方位覆盖全市可能关联地质灾害防治的所有人群。汛前,相关区(市)县政府、市国土局要组织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集中培训,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心和识灾、辨灾、防灾、避灾能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让群众在防灾工作中发挥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切实降低灾害风险。
(五)严格值班值守,确保防灾信息畅通。相关区(市)县政府、市国土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应加强与气象值班、应急值班、防汛值班等的联系。严格执行灾(险)情报告制度,主动做好灾情险情信息的收集、核实、统计、上报。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防灾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提前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强化监测预警,坚持主动避险避灾。市、区(市)县两级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遇重要天气过程时加强会商,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渠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市级预警侧重于大的范围和趋势,区(市)县级预警细化预警级别和区域。优化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布局,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坚决贯彻“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三避让”原则,在发布高级别预警或发现成灾迹象后,果断封闭危险区域,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转移措施,主动避险避灾。
(七)加快避险搬迁,有效规避地灾风险。市国土局和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大力度,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动规避地质灾害风险。相关区(市)县政府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增减挂钩、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生态移民等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安排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避险搬迁。要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2017年度全市1449户避险搬迁工作的实施,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对于因受威胁群众已避险搬迁而消除隐患的危险区域,仍要保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并继续巡查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八)推进工程治理,逐步消灾减灾。相关区(市)县政府应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应急排危工作,国土、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与监督,确保工程及早投入使用。对正在实施的治理工程,应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对于已经完工未进行终验的治理工程,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和蒲江县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2017年底将前期下达的治理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终验和移交工作。
(九)注重专业研究,提升防灾科技水平。市国土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要依托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野外观测基地,结合近年来汶川“5·12”特大地震灾区、芦山“4·20”强烈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发生及防范情况,根据我市防灾需要,以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为平台,与科研单位深度合作,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识别、整治、监测、预防和应急方面专题研究,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防灾手段,及时应用到各级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智能化和动态监管,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附件:1.成都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一览表
2.成都市2017年度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 1 · 17CBH78-1
2 · 17CBH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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