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7〕6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2:30:08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成办函〔2017〕6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5〕21号)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5月2日。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