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8〕1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8〕1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2日
成都市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着眼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主要标准,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的事项,倒逼“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一流的“至简审批”模式。
二、实施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及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及区(市)县相关事业单位等。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2月底前,全面梳理并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事项和办理指南。80%以上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仅跑一次”的要求。
(二)全面督查阶段。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市审改办)牵头开展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查找短板,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8月底前,对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任务分工
(一)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日常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二)对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行政确认、年检、备案、转报等事项及提供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三)制定成都市“审批不见面”和“仅跑一次”事项办理指南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四)针对其他确需当面审批及多次办理的复杂事项,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形成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五)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审批不见面”。[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
(六)实现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整合二手房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精简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各区(市)县政府]
(七)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工商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八)探索“多评合一”,统一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等,探索以园区的整体区域性(或几个区域)评估取代企业的单个评估,实现企业入园后不再进行评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各区(市)县政府]
(九)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建立网上实名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和支付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通用、兼容、共享的电子运行平台,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推广各类移动APP便民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定、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无法定依据、重复设置、互为前置以及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协作或采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达到管理目的的前置条件,一律予以取消调整。建立完善前置条件和前置中介服务清单并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对外公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全面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的主体、名称、编码、依据、程序、条件、申报材料和格式文本等要素,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并将审批要素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公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三)按照“应减必减”原则,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按照“配套下放”原则,确保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实现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精简优化。[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四)以《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为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涵盖“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行政许可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质监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研究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仅跑一次”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六)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实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电话或网上咨询。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解决“仅跑一次”改革中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七)做好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等适用“仅跑一次”改革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县政府]
(十八)开展“仅跑一次”改革督查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各区(市)县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成都市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列入对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开展“仅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宣传我市此项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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