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8〕7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2:33:23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8〕7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8年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方向,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为牵引,紧盯重点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灭火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快补齐消防安全工作短板,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工作新格局,为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确保为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以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为抓手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挂牌、整改、销案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和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以“双盲式”应急演练为载体,检验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专业和特种攻坚队伍建设,针对城市“高低大化”灾害事故处置特点,配备一批高精尖消防车辆装备。

3.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开工新建消防站7个,建成10个,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18个,创建消防安全社区470个,消防车辆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消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科学设定消防安全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要深化部门议事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检查、隐患共治等工作机制,建立消防部门与教育、民政、住建等审批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依法严格审批。

2.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经理人、火灾公众责任险等制度,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督促一般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检测,鼓励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报警装置。建立单位消防信用记录制度,对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

(二)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3.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各区(市)县政府要深化运用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摸清高风险区域场所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制订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间表,切实推动评估结果落地;要建立火灾分析研判和预警发布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研判,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依法公开较大以上和有较大负面影响火灾的调查处理结果,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4.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推动基层政府、行业部门落实排查治理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等专项治理。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6类场所和施工工地、电动车、安全出口3类重点领域,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各区(市)县政府要推动辖区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挂牌、整治,统筹改善所辖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条件。

5.做好重大消防安全保卫。进一步完善大型会议活动消防安保“三个不发生”目标设定、“点、线、面”防控结合、“三类保卫区域”划分、应急处置“135N”等机制,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采取上调灭火救援调度等级、重点区域巡防驻守、多种力量群防群治等超常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6.做实基层末端消防管理。总结推广成华区“大联动、微治理”经验,将消防安全纳入“大综治”平台同步建设,解决网格消防管理机制、人员经费、工作落实等瓶颈性难题。督促街道、乡镇做到消防网格管理实体化、常态化运行,推动街道、乡镇设置消防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消防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7.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框架,建设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逐步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总结推广武侯区智慧型微型消防站联防联勤体系建设,提升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和处置初期火灾效能。建立完善消防指挥中心与公安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综合监控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依托各类可视化、智能化系统,探索开展警情综合研判和消防大数据分析。

8.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结合火灾的季节、时段、行业、领域、区域特点,对居民家庭、“新城市居民”、老弱病残人群、在校学生以及火灾高危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等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宣传效果。强化领导干部和行业部门、村(居)委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经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长7类群体消防培训,建立乡镇、街道、派出所定期培训制度。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全市40%的区(市)县要建立宣传服务队并配备适用消防宣传车。精心组织第八届成都市高校消防运动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和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公益计划。

(三)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9.大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严格按照年度训练计划要求,把人员训全、内容训实、时间训够、标准训到,有针对性地开展单兵基础训练、专业技术训练和熟悉演练,按计划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及灭火救援效能“双评估”。各区(市)县要选择本辖区标志性高层建筑、最复杂地下工程、最大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场所或单位,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联合参加的“双盲式”灭火应急救援演练。

10.建强灭火救援专业队伍。组建国家级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和地下空间事故处置专业队,按标准配备车辆、个人防护装备及侦检救生器材,开展实地、实兵、实装拉动演练。分区域组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跨度大空间、化工企业”场所灭火救援专业队。优化地震救援队和重型地震救援队力量编成,组建高角度绳索救援专业队。完成搜救犬基地硬件设施建设达标,增加搜救犬及训导员数量。

11.提质升级消防车辆装备。严格落实“十三五”车辆装备建设任务,科学编制装备建设规划,配备进口78米登高平台消防车、进口高层供水消防车、侦查灭火机器人等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车辆装备,推动大型灾害事故应急反应指挥模块配备,推广重型无人机、单兵飞行器等新型装备。完成灭火救援装备统型技术标准制定,分级、分类对防护装备、车辆器材和灭火药剂的外观标识、结构型式和主要参数进行统型并达到统型要求。

(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障

12.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照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全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推进营房规范化建设,完成1处训练塔实战化改造,完成消防部队公寓房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组织开展水源建设管理情况调查,维护全市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5%。

13.壮大多元灭火救援力量。探索完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政策保障支撑,落实“五险一金”、工伤保险等长效保障机制。规范队伍管理和人员招录,实行队员注册信息化管理,全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24人。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126个。设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专班,建立公安现役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联训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初期控火和联合作战能力。

14.提高消防经费保障效益。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6〕336号)和成都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标准,将区(市)县级消防经费纳入预算安排,提高消防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平稳有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统筹协调全市消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市、区(市)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落实联席会议、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

(二)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按照《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对有影响的火灾和亡人火灾,严格落实由属地政府牵头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大对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附件:2018年度全市消防队站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任务分解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1 · 18CBH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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