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8〕10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018-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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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018-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成办函〔2018〕102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018-202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成都市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018-2022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节水行动”等重大战略部署和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水发〔2016〕6号)精神,积极推动《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总体方案》中“建设100万亩灌区现代化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基地”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总体思路,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以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为前提,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项目整合,大力实施管道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乡村振兴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8-2022年,全市规划新建成高效节水灌溉30万亩。建成一批节水、节地、省工、省肥、增产、增效的“两节两省两增”高效节水灌溉基地。

2018-2022年,每年的年度目标任务以市政府农田水利指挥部办公室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三、指导意见

结合我市实施“1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经验和水利部、四川省有关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要按照“一同步、一融合、三协同”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

(一)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推进。紧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坚持高效节水灌溉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推进,把高效节水灌溉的工程措施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有力促进农业节水措施的落实。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中,同步完善计量设施,根据用水总量及灌溉定额,逐级明确项目区初始农业水权,合理核定农业水价,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农业节水向纵深推进。

(二)与水美乡村建设融合发展。坚持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作为水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高效节水灌溉与水美乡村建设融合发展,促进资金项目整合,加快凸显综合效益。水美乡村创建以村为单位,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水安全、水管理“五水共建”,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水价值有体现、水管理有创新”的目标,同步完成产水配套、饮水提升、高效节水、洁水美村的建设任务,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与都市现代农业协同发展。一是以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主动适应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结构调整。优选农村土地流转初具规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到位、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顺利推进的区域,成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开展“园区、灌区、景区”相结合的生态高效节水小微灌区建设。二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进水肥一体化建设。提高水肥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作物产量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节水节肥、省工省力、增产增效、减排减污”。

(四)与灌区现代化建设协同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把“建设100万亩灌区现代化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基地”作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的要求,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灌区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在灌区现代化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高效节水灌溉的发展需求。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中,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智能高效节水灌溉和现代化灌区建设。

(五)与水土保持工作协同推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好水土保持工作与高效节水灌溉协同推进。在水土流失治理内容中,坡耕地治理、造林治理等措施,均可以配套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以精准化的灌溉制度,把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效益发挥到最大,形成水土保持措施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相互依存、良性互动,带动工程措施与产业的协同发展。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

(一)投资估算。工程估算总投资10.5亿元(包括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配套小型水源工程)。

(二)资金筹集。资金筹集主要渠道: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县级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推进全市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作。相关区(市)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负责落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市水务局要建立和完善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的工作机制,发改、财政、水务、农业、园林等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合作,及时提供技术支撑。

(二)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要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开发性金融、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SL)等资金,拓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资金渠道。积极研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基础上的建设-经营-转让(BOT+EPC)模式等吸引规划设计单位、设备生产企业及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行、管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强高效节水灌溉政策和资金的整合与统筹,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性质的前提下,统筹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资金,进一步增加投入,保障工程建设落实到位。

(三)技术保障。建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保障体系,加强行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前期各项工作。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合理规划、科学筛选确定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科学设定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考虑水土资源状况,科学核定发展规模,合理确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加强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提倡建设自动化控制系统,发展智能化、精准化、定制化高效节水灌溉。

(四)规范管理。强化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投标制或村民自建制。强化材料设备管理,严格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抽检,确保管道铺设和设备安装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管理终生负责制,积极推行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巡回监理、群众监督员跟踪监督和社会公开公示等制度,严格中间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强化进度控制,确保项目当年下达计划、当年实施完成、当年发挥效益。

(五)深化改革。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高校节水灌溉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政府补助政策。按照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明确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落实管理责任、管护经费和管护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水权制度,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对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实行股权量化,将股权平均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农民合作社成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和农民增收同时实现。

(六)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的相关保障制度体系,细化完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规划,建立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情况监督和考核中的不同作用,形成定期考核和定量评价机制。各区(市)县相关部门负责所辖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深化改革、运行维护、效益发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措施到位。各地要积极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稽察、审计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七)强化调度。各区(市)县要加强“全国高效节水灌溉信息系统”的应用,落实专人做好高效节水灌溉进展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区(市)县要统筹协调好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全面、及时、准确统计有关部门和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的数据信息。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统一上报数据口径和标准,做好核查比对,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对信息报送中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成都市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018-2022年行动计划任务表

















附件: 1 · 18CBH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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