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8〕12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的指导意见》
成办函〔2018〕1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校地合作,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培育优质教育资源,提升环高校基础教育质量,现就推进我市校地共建高校附属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高校周边基础教育发展,以协同育人为根本、机制创新为关键、提升水平为核心,推动地方政府与在蓉高校共建高水平的附属学校,形成共建共管、共创共享的校地合作共同体,构建结构完善、融合发展、特色鲜明、质量领先的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加快“优教成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共建原则
(一)县域自主、市级统筹。校地共建的高校附属学校(以下简称共建附属学校)由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协商驻地高校并以协议方式确定。遴选具备条件和基础、具有发展空间和潜力、自身发展愿望强烈的学校作为共建对象。重点与专业力量较强、学科优势明显、合作意愿较高的高校开展共建。实行共建附属学校市级备案制度。
(二)公益为主、促进公平。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本质要求,重点选择地方公办学校及具备公共属性的高校自办学校进行共建。共建方式可选择高校现有的附属学校(以下简称附属学校)进行共建,也可遴选一般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创办共建附属学校。附属学校共建后不因共建改变办学性质、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就近优先、深度融合。附属学校共建要有利于校地实施共同管理与深度融合,有利于双方优势就近利用与发挥,要优先选择高校周边的基础教育学校与高校进行“一对一”、不同学段多所学校与同一高校“多对一”和不同区域多所学校与同一高校多个校区“多对多”的就近共建。
三、共建目标
到2020年,推动一批现有附属学校建立校地共建机制,新创办15—20所共建附属学校,环高校基础教育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到2025年,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共建附属学校,形成校地共建新格局;到2035年,共建附属学校成为成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环高校基础教育发展生态圈全面形成。
四、共建任务
(一)探索设施共享机制。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高校周边基础教育校点规划布局,统筹地方建设、高校自建、校地合作建设等方式,完善服务环高校知识经济圈的区域基本公共教育配套。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高校教职工子女进入共建附属学校的入学工作,鼓励高校向地方开放共享自办学校学位。支持高校向共建附属学校开放校园、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馆、实践基地、网络平台等资源。
(二)探索校地共管机制。探索建立校地共建双方实质参与管理的理事会制度等,着力帮助共建附属学校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探索“购买服务、契约式管理”的委托管理方式,将一方所办学校委托对方管理。
(三)探索品牌共用机制。在校地双方协商基础上,通过命名、更名、授权加挂等形式,将高校品牌引入共建附属学校,促进高校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融合,推进共建附属学校发展水平与高校品牌相匹配。支持多方协同共建,跨区域共用共享优质附属学校品牌。支持校地共建公共属性的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并形成品牌。
(四)探索人员共派机制。探索建立校地双方和共建附属学校互派人员制度和交叉任职制度,高校向共建的地方学校、地方向共建的高校自办学校派驻骨干人员,兼任附属学校的校级管理人员,共建附属学校派员到高校或地方学校跟岗、挂职锻炼。
(五)探索人才共育机制。鼓励高校利用师资优势助力共建附属学校教师的培训培养,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素养。支持共建附属学校聘请高校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开展讲座以及担任导师、校外辅导员等,建立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衔接、跨学校、跨学段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体系和机制。支持高校在共建附属学校建立成果推广应用、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等基地,将共建附属中学建设成为生源基地。
(六)探索课题共研机制。鼓励共建附属学校教师申报高校课题或与高校教师共同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与高校有关研究项目和实验项目。支持高校以课题立项方式,依托高校科研力量帮助共建附属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
(七)探索特色共创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发挥自身课程资源优势,帮助共建的附属学校开发特色课程,丰富完善课程体系。依托高校学科优势和专业优势,培育共建附属学校的优势学科,形成学科教学特色。支持高校学术团队指导共建附属学校的教学和学生发展。利用高校专业、学科和学术、人文等资源优势,加强对共建附属学校艺体教育、科技教育、创新教育等的指导和支持,培育特色项目,强化专业素养,形成办学特色。
五、共建保障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点强化共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过程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积极争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推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蓉高校和基础教育学校抓住机遇、主动融入、有序对接。区(市)县政府要积极主动协同高校开展共建,落实共建协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切实提升共建附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立项目培育机制。共建附属学校的举办者要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经费保障、选派优秀校长等。要加快共建附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校长负责制,提升办学自主权,推动共建附属学校成为创新型、实验型、示范型、引领型的特色学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加综合奖补资金,区(市)县政府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共建附属学校在共建中的机制创新、师资培训、骨干培养、专家引领、课程建设、社团发展、特色项目、购买服务以及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等。各级教研机构要协同共建各方加强教学视导、学术研讨、项目研究,搭建共建附属学校的研讨平台。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共建附属学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校地协同建立共建任务跟踪落实和过程监督机制,指导校地共建双方对共建附属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估。校地共建双方要根据协议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共建附属学校的业务指导、过程督导和评估考核,并建立适时预警和政策干预机制,切实保证共建效果。校地共建双方要落实互派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并确保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提拔使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共建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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