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8〕5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2:33:47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成办函〔2018〕59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三方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任:刘筱柳副市长

副主任:廖成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苏鹏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张钟庆市人社局副局长

郭强市总工会副主席

田世隆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会长

温莉艳市工商联副主席

各项工作涉及单位为列席成员单位,参与涉及本单位的工作。

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二、主要职责

(一)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动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研究全市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时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

(三)协调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政策主张和工作措施,对制定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

(四)不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广泛开展争创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产业园区、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市)县活动,积极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有关部门推荐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五)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劳动关系指标任务,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对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目标考核和检查。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作机构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水平。

(六)健全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做好劳动关系应急维稳工作,对在全市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等劳动关系问题,共同调查处理,研究应对措施,协调采取一致行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七)加强与省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提高三方委员会在全社会的作用和影响。

三、办公室人员和工作职责

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具体工作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牵头协调处理,配备工作人员。

主任:张钟庆市人社局副局长

副主任:杜红林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王灏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曾凡建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

宋波市工商联调研员、成都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拟定建立健全三方机制、发挥三方机制作用的政策措施;落实三方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三方委员会工作会议、全市三方机制建设工作会和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拟制相关会议纪要;组织“成都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审核认定工作;推动各方及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开展对外交流宣传,编发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负责与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协调;负责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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