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8〕5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2:33:5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8〕5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配合省政府科学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范毅副市长

副组长:刘兴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军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分管负责人。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市环保局代章。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区域内相关工作,可比照设立相应机构。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完成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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