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5〕13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1:45:26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1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8月13日,秦淮区长白街460号烹龙炮凤大个子龙虾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该起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5人受伤。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成立了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检察院、安监局、监察局和公安消防局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并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政纪处分。11月17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8?13”秦淮区长白街460号大个子龙虾店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为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切实加强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到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推动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范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把消防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有效化解各类影响消防安全的不稳定因素。


二、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全市各级要紧紧围绕“两节”安全,特别是保障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区域和监管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暗访抽查,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工作督查,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公祭活动顺利举办,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三、依法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区政府要统一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街(镇)排查整治的一线职责,实行逐条马路、逐家场所排查登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明确部门监管和综合治理职责,开展部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消防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确保监管有力、管控到位。市建设、教育、公安、民政、安监、工商、规划、旅游、商务、卫计、文广新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对工作中发现单位、场所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切实履行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等监管职责,严防小场所发生食品中毒、违规搭建、火灾事故等问题。


四、加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系统的火灾形势,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准确把握影响全局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网格”体系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特点,督促行业系统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各区、街(镇)、社区(村)要逐级落实基层网格化管理,按照“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辖区内消防检查、巡防、宣传等工作职责,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大消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依托各类媒体高频次、高密度地播发消防与安全生产提示,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曝光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提高市民群众消防意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指导社会单位广泛开展“六加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志愿消防队,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


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公安、规划、国土、财政、消防、化工园区和六合区政府等单位要抓紧协调推进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工作,确保年内能够完成立项等前期手续。各区要认真研究本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现状,加快推进辖区消防站点、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街(镇)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积极推动我市全国重点镇和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进一步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进度,对建成的9支专职消防队确保投入执勤。


七、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制定严密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对重点风险区域和设施安排专人盯守,实行严防严控。市公安、安监、建设、旅游、商务、卫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确保遇突发事故时,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协同有力、处置到位,将突发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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