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5〕91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9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拟定的《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6日
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卫生局 2015年8月)
依据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为百姓健康提供更优更完善的医疗服务,在进一步强化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基础上,不断推进应用模式及商业服务探索与实践,创新智慧医疗合作、服务、运行模式,培育、带动以信息服务为核心的新型智慧医疗产业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全市的覆盖,促进医改持续深入,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制定我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全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在“智慧南京”总体框架内,充分依托南京市政务数据中心、政务专网、市民卡等基础设施,构建以人为本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医疗卫生与民政、人社、药监、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领域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提供面向普通百姓的医疗诊治、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医疗管理和健康保障增值服务,实现医疗消费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满意度同步提升。力争用2年的时间,建成国内领先、符合医改需求、具有南京特色的智慧医疗体系。
二、总体架构
根据国家卫计委、省政府、省卫计委总体部署,结合南京实际,确定现阶段我市智慧医疗建设“123456”项目:
“1个框架”:即在智慧南京建设总体框架下,实现智慧医疗与民政、人社、药监、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交互,为南京市民提供智能化医疗信息服务;
“2级平台”:即南京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管理平台,是实现智慧医疗的基础。依托市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卫生数据专区、卫生信息平台,所有的管理、系统、应用、服务都在此基础上加载运行;
“3个体系”:即信息标准体系、安全体系、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管理是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的基础,信息安全体系包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病人隐私保护、数字认证、应急灾备等,智能化医疗服务体系包括自助智能化服务系统、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智能提示分析系统、卫生服务热线等;
“4个数据库”:即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病历资源数据库、健康档案资源数据库、医学专业知识库;
“5个统一”:实现一卡通(多卡合一)、一账通(统一支付)、一程通(全程畅通)、一线通(卫生热线)、一键通(移动医疗);
“6项业务应用”:即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业务系统建设与应用。
三、任务分工
(一)提升卫生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1.智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卫生专网(政务外网)提升扩容工程,覆盖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市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卫生专区,满足智慧医疗运行需求,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市卫生局,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9月)
2.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结合国家、省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并出台智慧医疗配套政策、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市级平台、各主要业务系统的功能和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3.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加强智慧人社、智慧民政等建设,医保系统、医疗救助系统、社区管理系统等与市卫生信息平台、各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对接。充分利用各部门健康相关数据,建立智慧南京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并实现数据交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中心、市物价局,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9月)
4.建设经费落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运营”的原则,落实市、区、各医疗机构智慧医疗建设经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中心,各区。完成时间:2016年9月)
(二)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5.市卫生信息平台、四大资源数据库建设。建立基于市民卡应用的主索引系统,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的互联互通及跨行业、跨领域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实现与省卫生信息平台、智慧南京平台的数据共享交互,推动建立综合监管、科学决策、精细服务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信息中心,各区。完成时间:2016年3月)
6.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各区建立并不断完善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与市卫生信息平台、区政务信息平台等的互联互通、数据交互。(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9月)
7.医院信息平台及专业系统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加快推进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全部达到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深入推进卫生信息惠民服务应用
8.区域专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绩效管理,实现卫生管理数据智能化、实时化、可视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9.智能化医疗服务与应用。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依托市卫生信息平台,整合各项业务应用与服务,进一步优化医疗流程,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信息中心,各区。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四)积极推进医疗信息产业化
10.发展互联网产业。以投融资平台作为互联网+健康企业的孵化器,打造本地运营的标杆企业,建设大数据分析与运营中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技术、标准规范和行业软件产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信息中心、市紫金投资集团。完成时间:2016年6月)
11.开展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通过提供智能化公众健康信息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个性化服务,满足市民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信息中心、市紫金投资集团。完成时间:2016年6月)
12.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市紫金投资集团参与智慧医疗建设,建立市卫生信息平台产业化运营机制,通过不断推进应用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及商业服务的探索与实践,促进相关信息服务、医药卫生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信息中心、市紫金投资集团。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四、工作重点及总体进度
全市智慧医疗建设计划从2015年全面启动,2016年上半年基本建成。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南京卫生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支撑南京市新医改试点任务的完成,为南京市民提供公平可及、智能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2015年工作重点:
1.建设南京市、区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
2.建设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区域临检诊断中心、区域心电监测诊断中心及智慧医疗相关专业信息系统建设。
3.建设基于居民健康卡(市民卡)应用的医疗一账通。
4.完善市卫生专网、数据中心建设。
5.完善智能化医疗服务体系(包括智能化预约挂号、医检查询、自助终端、移动医疗等)。
6.完善南京市区域远程医学会诊系统。
7.建立满足新医改和智慧医疗建设的支撑体系和管理规范。
至2015年底,完成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主体建设,市卫生信息平台达到省标3级以上;完成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300家)卫生专网接入点建设;医疗一卡通完成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300家)覆盖;医疗一账通完成所有市属医院部署并上线运行,力争50%省部属、部队医院、二级医院接入;全市医疗卫生相关数据通过市卫生信息平台与省卫生信息平台、智慧南京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互、实时展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间实现全数据流转,市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智能化。
(二)2016年工作重点:
1.加快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
2.实现与智慧南京平台的高度融合、共享。
3.推动智慧医疗优势项目在南京都市圈城市及南京周边城市的应用。
4.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病人隐私保护。
5.实现医疗数据的高度共享、挖掘利用。
6.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化。
五、组织实施
智慧医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建设、分步实施,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强力推进,确保主体建设进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京市智慧医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胡万进任组长,市发改委、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信息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各部门责任分工,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2.加快建设进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先行先试、全面推广”的原则,加强督导评价,大力推进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2015年要完成市卫生信息平台、卫生数据中心等基础建设及智能化医疗服务等主要项目建设,2016年基本达到南京智慧医疗建设整体要求。
3.落实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信息化专业运营公司按照全市智慧医疗建设总体规划共同筹措、分级承担、共同建设。
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南京市智慧医疗建设总体规划,协调省部属、部队、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南京市智慧医疗建设。
5.营造建设与发展良好氛围。各区、各部门加强对全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引导、普及、总结工作,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以医疗服务便捷化、健康管理智能化、行业监管网络化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医疗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水平和效率,促进和保障全市医改工作,推动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持续改善市民就医感受,提高全社会对新医改和智慧医疗建设的满意度。
附件:南京市智慧医疗各部门任务清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南京警备区。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7日印发
附件
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各部门任务清单
序号 | 责任部门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市发改委 | 总体负责全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 | 完成智慧医疗项目前期调研、立项 组织项目实施 | 2015年7月 |
协调各部门智慧医疗建设事项 | 协调市财政资金保障 协调卫生、人社、民政等系统的对接 协调市政务数据中心卫生专区、卫生专网建设 协调其他政策部门协同 | 2016年3月 | ||
探索智慧医疗产业化发展 | 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建设 培育专业运营企业 探索产业化经营模式 | 2016年6月 | ||
组织智慧医疗项目的评估、验收 | 组织专家论证、评估 组织验收 | 2017年4月 | ||
2 | 市卫生局 | 负责市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 提出智慧医疗软件、硬件、环境总体需求 负责平台软件、4个资源数据库、相关智慧医疗专业信息系统的招标、建设 抓好进度计划,抓好项目管理 主持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 | 2015年6月 |
推进各区卫生信息平台、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 | 协调各区卫生局、三级医院系统接入市卫生信息平台,协调医疗卫生相关数据接入省卫生信息平台、智慧南京平台 确保南京市、区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系统、应用、服务都在此平台高效运行 | 2015年12月 | ||
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化专业信息系统 | 包括慢病管理、妇幼保健管理、生物样本库管理、卫生科教管理等专业系统,探索电子认证、版式电子病历文件管理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有效整合智能急救、采供血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数据 | 2015年12月 | ||
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 建立智慧医疗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出台同城互认、医疗协同、双向转诊、集中诊断、统一支付等政策文件 | 2015年12月 | ||
2 | 市卫生局 | 深入推进智能化医疗服务与应用 | 推进医疗一卡通、医疗一账通 完善市级预约挂号服务、医检共享查询、自助智能终端、居家健康管理等 抓好12320卫生热线和门户网站服务 | 2015年10月 |
建设三个区域诊断中心 | 建设南京市区域影像、区域医检、区域心电集中诊断中心 | 2015年12月 | ||
推进全市区域医疗协同服务 | 优化医疗健康相关行业管理机制和服务流程 完善远程医学会诊中心建设,覆盖全市三级医院及各区 协调南京都市圈卫生信息化区域协同服务 | 2015年12月 | ||
提升卫生管理信息化能力 | 建设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卫生数据的采集、管理、共享、交互、展现 | 2016年4月 | ||
建立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 | 2015年12月 | |||
3 | 市财政局 | 保障财政资金 | 落实南京市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市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 | 按照进度安排资金 |
4 | 市民政局 | 负责相关系统与市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 | 实现智慧社区、医疗救助、医养融合等系统与市卫生数据的共享、交互 | 2016年4月 |
5 | 市人社局 | 确保全市医疗服务、医保结算工作正常开展 | 负责医保数据中心建设 完善医保相关专业系统建设,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运行 落实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业务连续性 | 2015年12月 |
推动医疗保险数据的共享 | 参与医疗一卡通、医疗一账通、移动医疗等建设,实现医疗保险数据的共享 | 2015年12月 | ||
创新医保服务模式 | 探索与智慧医疗平台身份识别互认 逐步开放医保多渠道查询、结算等功能 | 2016年6月 | ||
6 | 市物价局 | 发挥物价政策引导、调节作用 | 研究新型医疗服务、医疗延伸服务、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等相关物价 协调、制定远程医学会诊、影像集中诊断、远程心电监测等物价政策 | 2015年12月 |
7 | 市信息中心 | 负责卫生数据中心建设 | 负责数据中心环境建设 实现南京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联网 负责卫生数据专区硬件、基础软件的采购、安装、使用 建设双活数据中心和数据级灾备中心 | 2015年8月 |
负责卫生专网建设 | 负责全市卫生专网升级扩容 协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无线网络建设 | 2015年9月 | ||
7 | 市信息中心 | 负责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 负责卫生数据专区安全 负责数据中心采集数据的病人隐私保护 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和卫生数据的安全性 | 2015年10月 |
负责卫生数据与智慧南京的接入应用 | 负责医疗数据与智慧南京平台的汇聚、共享、交互,负责各部门健康相关数据的共享、交互、利用 | 2015年12月 | ||
参与卫生信息产业化建设 | 参与智慧医疗产业化发展的研究、设计 为智慧医疗项目的运营提供保障 | 2016年6月 | ||
8 | 各区政府 | 负责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 负责各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居民健康档案数据通过区平台标准化上传 加强区卫生局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系统的建设,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汇聚至区平台 实现精细化管理,保证源头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饱和度 | 2015年12月 |
保障建设资金 | 落实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 落实与市卫生信息平台接入相关建设经费 | 2015年12月 | ||
9 | 各三级 医院 | 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 | 加强医院各业务系统建设 | 2015年12月 |
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达4级以上) 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医疗数据按要求标准化上传 实现精细化管理,落实好全市智能化医疗服务 | 2015年12月 | |||
加快医院信息平台建设 | 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业务数据 实现与市卫生信息平台的接口开发、数据传输 | 2016年12月 | ||
10 | 紫金投资集团 | 智慧医疗产业化运营 | 参与市卫生信息平台、卫生数据中心建设与运维,确保智慧医疗项目可持续发展 | 2015年12月 |
建设智慧管理与运维监控平台、数据质量管理平台、商业化服务平台等,建立大数据分析与运营模型,数据服务惠及百姓 | 2016年6月 | |||
创新智慧医疗合作、服务、运营模式 尝试与商业保险、生物制药、体育健身、专业健康管理、大数据研究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大数据在智慧城市体系中的应用价值 | 2016年6月 | |||
带动以智慧医疗为核心的新兴信息产业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增值服务、个性化服务 | 201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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