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5〕8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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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3日


南京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5〕19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5〕132号),制定本行动计划任务分工。


一、市发改委


(一)提升服务业产业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规模加快提升。


(二)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定出台《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范。推动建立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对市场主体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失信等级建立质量“黑名单”管理和公示制度,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


二、市经信委


(一)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结构转型。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应用、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领域,扩大有效投入,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二)持续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改进,全面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健全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实施产业链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引导和鼓励企业瞄准国外先进质量技术标准,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实现技术链的整合升级。加大市级财政支持,落实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


(三)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有重点、分批次对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组织品牌培育专题培训,支持企业加快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示范创建。


(四)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以南京市质量协会为平台,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五小”、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市企业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讲习班,传播先进的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


三、市科委


(一)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我市一批科技型企业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方面的技术研发与攻关,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升我市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着力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编制《企业贯标实施指南》,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全年完成不少于70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法,完善举报投诉奖励与维权援助机制。


(三)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积极开展省、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培育省级示范街区2—3家,市级示范创建街区5家,培育市“正版正货”示范承诺企业50家。


四、市住建委


(一)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切实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二)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优化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大对工程质量的巡查、抽查和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突出抓好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建立监理行业信用评价和发布机制。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完善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引导企业从重资质向重信用管理转变。推进项目数据库建设。


五、市交通运输局


(一)在全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开展“品牌工程”创建活动,争创“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


(二)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优良率和一次验收合格率。


(三)加强对公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管理,提升民众对交通客运服务的满意率。


六、市农委


(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程的应用与推广,推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舆情信息处置预案。开展蔬菜高毒高残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以及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例行、监督检测样品数不低于2000个。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信用惩戒等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和“黄名单”、“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七、市水利局


(一)推进质量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质量行为监管,加大对市场主体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检查项目经理、质检员、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到岗情况,检查质量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开展质量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强市战略,宣传水利质量管理的成就,增强人们对水利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全行业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水利重点工程质量检查、巡查,以重点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为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加大质量问题整治力度,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四)组织质量管理培训。推进区级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对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专职质检人员和质量检测单位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检查指导,提高质量监管能力。


八、市商务局


(一)进一步落实促进中国品牌消费的指导意见,有序开展南京市品牌消费集聚区创建工作。继续强化南京老字号普查、认定工作,扩大南京老字号品牌效应和价值影响力。


(二)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大力开展专项行动、“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指导各区、各商会、各协会开展商务诚信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好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电商业业态创新,以及规模化的第三方开发平台等发展给予支持,为提升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打下基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常监督抽查,有效预防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强化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九、市工商局


(一)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向纵深发展,继续加大南京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及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三)继续开展护航品牌活动,推进双打工作,以商标授权进商场为载体,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十、市质监局


(一)牵头做好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各项工作,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做好迎接省政府质量考核相关工作,探索区政府质量考核新模式。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南京市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区建设。


(二)深化质量强企活动,发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研究推广联盟等组织作用,开展质量交流活动;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培育争创江苏名牌、江苏省质量奖,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培育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定和南京名牌认定;会同教育、卫生部门做好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产品质量伤害监测试点工作。


(三)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的落实。推动企业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0项,推动企事业单位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50项,鼓励开展团体标准、联盟标准试点,新增2个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组织制定南京市农业地方标准15项。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强化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专项抽查、风险监控等手段开展产品质量风险分析,强化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对照国家日用消费品监管目录,以农资化肥、眼镜、纺织服装、家居装修材料、儿童用品等消费品为重点,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消费品监督抽查的比重和覆盖率,促进日用消费品产品的质量提升。


(五)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活动,及时公布“双打”典型案例,持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


(六)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着力推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十一、市旅游委


(一)完善《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重点景区在节假日期间公布游览舒适度指数;建立平安旅游志愿者队伍。


(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开展行业技能培训,3A级以上景区、星级以上旅行社负责人、员工自主培训率不应低于90%;星级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级景区中高层持证上岗率不低于60%;建立健全旅游人才库及“金牌导游”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深入推进境内文明旅游工作,扎实做好对出境游客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和责任;加强导游领队培训,提高文明旅游带团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典型示范和推广。


(四)提升酒店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比赛;严格落实国家《旅游饭店等级的划分和评定》标准,确保酒店宾客满意率90%以上。


(五)推进旅行社等级评定,落实江苏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大力推进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行社的操作行为,提高旅行社的服务水平,确保旅行社游客满意率常年达到80%以上。


(六)完善旅游景区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旅游服务品质。严格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七)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旅游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及接待能力、优化城市旅游环境。多点布局,完善南京旅游集散功能;完成智慧旅游数据运行监测平台(2期)建设,常态化发布南京15个4A级以上景区的舒适度指数;新建了南京旅游咨询中心(南京长途汽车客运站)、南京鼓楼旅游咨询中心;开展江宁区\高淳区主要景区道路指示标识的规范设置工作,加强与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的景区指示牌设置工作;全面提升南京会奖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完善会奖旅游产品,进一步推广南京会奖旅游品牌。


(八)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联合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运用各相关部门执法权、执法队伍和法律法规,整合行政管理执法力量,建立了由多个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体系和旅游投诉快速处理平台,建立完善市、区两级旅游质监和执法机构。


十二、市食药监局


(一)针对日常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加大食品药品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建立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二)加强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善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止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药品风险排查和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强化流通流域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将监管力量向流通领域高风险、安全保障能力相对较弱的单位倾斜,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重点对食品药品批发零售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等重点行业的抽检,同时根据季节性、节日性市场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维护食品消费市场的健康安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假冒劣质违法行为,打击网络制售假冒劣质食品药品行为,开展农村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产品检验,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和处罚缺失诚信等行为。继续推进建立“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推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奖惩机制。


(六)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修订食品药品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12331举报平台和食品药品网络舆情信息举报网络平台建设。


十三、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扎实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南京地区进出口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输非产品送法上门活动;编制出口高风险产品的后续监督机制工作要点,配合省局做好管理深化和树标推广工作;创新进口食品监管模式,围绕“多快好省”促进进口的目标,紧扣新的贸易业态和商业形态,再造检验检疫监管流程,完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方案,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打造进口食品洼地。


(二)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积极按照市政府要求,支持南京龙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探索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模式,努力做到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支持发展,逐步规范。


(三)打造旅邮检规范化建设样板。按照国家关于口岸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南京旅邮检口岸检验检疫建设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现场标志标识、统一执法用语;添置或升级现场执法仪器设备,提升旅邮检口岸信息化水平,完成初筛实验室改造,努力打造成为全国系统旅邮检规范化建设样板。


十四、其他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5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70号)中确定的质量强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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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