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5〕20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春运办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各界予以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人民出行安全便捷。市政府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公安局、物价局、安监局、旅游委、卫生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南站综管办、玄武区环湖办、公安交管局和公交治安分局等部门共同参加,负责全市春运工作。市春运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春发兼任市春运办主任,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叶坚、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钱成林兼任市春运办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区和铁路、民航、港口以及交通集团、地铁集团等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二、科学调配,优化运力组织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根据客流、天气情况,深入调研客运需求,确保运力准备充分,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公路部门要坚持“以车序保客序”,在运输高峰时段,制定详细的客流疏导方案,合理调整班次密度,缩短旅客候车时间,保障运力正常运转,最大程度减小车辆故障发生率。铁路部门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同时,要最大限度挖掘运力运能,加强重点方向、重点线路的运力调配。民航部门要根据客流出行特点,提前出台航班架次增加计划,做好各项应对准备。港口部门要优先安排春运期间在港口进出的关系国际民生的重点物资的装卸、运输,确保春运期间所运重点物资得到有效保障。公、铁、航、港和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三、安全监管,落实保障措施
一要全面落实和强化源头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危险品查堵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凌晨2∶00—5∶00营运客车停车休息等相关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汽车客运站要根据发车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规范检查流程,细化检查内容,严防“带病”客车上路,严防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全面提高安全监控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及时通报道路畅通、天气变化,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共同强化春运驾乘人员安全监管。
二要全面落实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前,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要提早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参加春运的客运企业、运输工具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营运。各运输企业要进行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等违规行为的查处,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员集中排查。公路管理部门要提早组织开展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
三要突出重点时期市场秩序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增派执法力量,重点加大对客运站、火车站和机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黄牛”拉客、倒票贩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重点查处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杜绝安全隐患。要加强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运行监管,以防恐反恐、安全调度、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灾为重点,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严防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到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四、提升品质,实现和谐春运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构建和谐春运。公路部门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创新售票方式、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做好购票服务引导、咨询问答和投诉回复工作,多途径、多举措做好班次车辆、运力调整和秩序维护等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合理引导旅客出行。继续组织开展“温暖交通,平安春运”系列活动,并充分借助行业协会、青年志愿者等力量,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卫生,符合条件的客运站要坚持五个“24小时”服务,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要提高应急运输服务水平,恶劣天气条件下,要为候车旅客开放候车室,为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
五、完善制度,强化应急保障
认真总结借鉴往年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完备应急运输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早判断、早处置,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恶劣天气下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等各项措施。要按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应急运力储备,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和车辆给予合理补偿。优化运力配置,加快周转,优先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组织救助,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六、严格值守,做好宣传引导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上报工作,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各媒体的交流和沟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和动态,引导旅客错时出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加以改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各项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春运数据上报科学、准确、及时。
南京市春运办地址:鼓楼区热河南路101号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302室,联系电话:025-58826526,传真:025-58592363,电子邮箱:1766013620@qq.com。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