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5〕41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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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41号



宁政办发〔2015〕41号 2015年3月20日

 

 

 

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政府:

 

201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三年(2013—2015年)时间,完成100万亩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其中2013、2014年目标任务分别为45万亩和30万亩,全市实际整治面积入库规模达78.8855万亩。为确保圆满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结合前两年全市各区完成任务情况及后备资源禀赋情况,现将201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全年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编制、论证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继续以“美丽乡村”示范区、快速通道两侧示范带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快速通道两侧示范带农地整理、试点镇街农地整理、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美丽乡村示范区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其它涉农项目为载体,组织完成21.13万亩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形成不低于6500亩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不低于8000亩的土地综合整治建新指标(各区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项目立项要求。2015年组织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得与2013、2014年已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重叠,其中试点镇街农用地整治和快速通道两侧农用地整治项目由市统筹办、财政局、国土局共同负责项目立项和验收,其它项目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由所属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

 

(二)试点镇街任务安排。各统筹发展试点镇街须根据试点镇街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统筹安排试点镇街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试点镇街农用地整治项目,其中,试点镇街农用地整治项目整治规模,须与下达试点镇街农用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相匹配。

 

(三)快速通道整治要求。按照《关于加快实施快速通道沿线农用地整治项目的意见》,继续由市财政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严格在市政府规定的12条通道(含滁河)沿线申报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各区开展的快速通道沿线农用地整治项目,超出市政府下达的农田整治任务和市政府规定的12条通道沿线范围的,由各区政府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申请,经市国土局、财政局、统筹办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立项实施。

 

(四)项目实施时间要求。各区须于5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申请项目立项,6月底前按照下达的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建立201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任务项目库并上报市国土局、财政局、统筹办备案。2015年纳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内的所有项目必须在年底全部实施完毕。

 

(五)整治项目任务确认。各区可根据下达任务,统筹安排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可在各类项目中互相调剂,年底验收确认的土地综合整治规模总量、形成占补平衡指标和土地综合整治建新指标不得低于当年下达的相应规模任务。

 

三、组织保障

 

(一)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时间组织做好各类项目规划设计、申报、立项、实施工作,确保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达到规定建设标准。

 

(二)市统筹办、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三年100万亩的土地综合整治任务。

 

 

 

附件:全市201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

 

 

 

全市2015年度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分解一览表

 

单位:亩

 

行政区

土地综合

整治规模

形成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形成土地综合整治建新指标(含已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江宁区

65000

1300

1800

浦口区

35000

500

1400

六合区

40000

2500

2500

溧水区

42500

1600

1500

高淳区

28800

600

800

全市合计

211300

65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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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