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16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2:12:1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南京作为5个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城市之一,将于12月1日起启动新能源汽车号牌核发、换发工作。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是涉及民生的一项重要事项,与百姓权益密切相关,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密切关注。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有关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公安部有关具体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开展试点,确保我市新号牌顺利启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运行新能源汽车号牌制作发放管理制度,测试新能源汽车号牌识读、耐久、防伪等质量性能,改进完善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行新能源汽车号牌探索积累经验。


二、实施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6年11月25日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号牌生产设备配备、选号软件应用和各类设备升级等软硬件准备,调整制度流程,完善登记相关环节,开展模拟测试,做好试点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二)试点阶段: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对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以及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新能源汽车核发新号牌,并按自愿换发原则,组织对在本辖区内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换发新号牌。


(三)总结阶段:2017年5月1日前,总结试点情况,为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提供示范经验。


三、职责分工


本次新能源号牌核(换)发,只适用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三类国产、进口小型和大、中型新能源汽车。重点工作事项及分工如下:


(一)市公安局:11月25日前完成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近年来增长情况的分析及公安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开展全流程模拟测试工作;12月底前完成80%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工作,确保新能源汽车号牌能被有效识别;制定新能源汽车登记换牌工作流程,细化车辆查验、资料审核、号牌变更等工作办法,开通互联网预约换牌服务;配合市交通局做好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制定,为新能源汽车使用创造便利条件。


(二)市交通局:11月25日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客、货运输管理、高速公路收费等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完成涉及交通管理和执法服务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协调确定公交、出租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的企业换牌时间,配合开展预约换牌服务;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做好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制定,在限行和停车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三)市商务局:11月25日前部署相关二手车市场、报废拆解企业做好试点的保障工作。


(四)市质监局:11月25日前部署相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做好试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五)市城管局:会同市物价局,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的优惠政策;配合市交通局做好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制定。


(六)市环保局:完善涉及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中环保管理工作。


(七)市金融办:加强与江苏保监局、省保协、各驻宁保险公司的联系,协调推动试点阶段车辆购置保险的保障工作。


(八)市国税局:做好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中车辆购置税征免工作。


(九)市发改委:做好对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相关改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和立项工作。


(十)市财政局:研究财政补贴方案,提供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试点工作由副市长孙建友总负责,市公安局牵头,成立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内部应按照“利于试点推广,利于综合协调、利于上下衔接”的原则,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的试点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细化工作事项,细化职责分工,细化进度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小组是本市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加强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计划目标和进度的完成。


(三)适时评估总结。各部门要在每月底前进行一次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估,积极推广效果良好的政策和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调整相应政策,为后期常态化工作提供借鉴。


附件:《新能源汽车号牌样式及编码规则》


附件


新能源汽车号牌式样及编码规则


一、号牌式样


新能源汽车号牌分为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汽车号牌的外廓尺寸为480mm×140mm,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黄绿双拼色。




图1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效果图




图2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效果图


二、编码规则


新能源汽车号牌的编码规则是省份简称(1位汉字)+发牌机关代号(1位字母)+ 序号(6位)。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第一位必须使用字母D、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第二位可以使用字母或者数字,后四位必须使用数字。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第六位必须使用字母D、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前五位必须使用数字。如,南京市一辆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可编排为“苏A·D12345”,大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可编排为“苏A·12345D”。




附件下载:

宁政办发[2016]16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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