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14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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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规划期为2016—2020年。本规划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过去的五年,全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大局,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克服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不利因素,努力实现稳就业、惠民生、助转型、促发展,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市就业持续增加,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援助政策实现城乡统一、同城同标,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备;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率先实现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市级统筹;各项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形成社会保障面向城乡居民及各种从业形态人员的全覆盖;打造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工作成效显著,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以“两高”为重点的人才队伍不断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日趋完备,工资分配格局更趋合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军转干部稳妥安置,各项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覆盖城乡的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基本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专栏1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2010年基数

“十二五”主要目标

“十二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83.45〕万人

〔70〕万人

〔106.21〕万人

2.实现再就业人数

〔34.53〕万人

〔30〕万人

〔47.45〕万人

3.援助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

〔6.23〕万人

〔5〕万人

〔6.74〕万人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

〔33.53〕万人次

〔20〕万人次

〔31〕万人次

5.培育自主创业者人数

〔2.10〕万人

〔5〕万人

〔7.51〕万人

6.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15.97〕万人

〔35〕万人

〔60.08〕万人

7.城镇登记失业率

2.58%

<4%

1.9%

8.各类就业培训

〔88.76〕万人次

〔100〕万人次

〔189.73〕万人次

9.职业技能鉴定人次

〔46.60〕万人次

〔60〕万人次

〔78.01〕万人次

二、社会保障

10.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次

1078.38万人次

1370万人次

1441.46万人次

11.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98.4%

>98%

98.45%

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

98.4%

>98%

98.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8.1%

>98%

98.31%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覆盖率

98%以上

>98%

98.63%

12.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80.60%

>85%

85.02%

指标名称

2010年基数

“十二五”主要目标

“十二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3.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制度规定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61.20%

>75%

75.01%

三、人才建设

14.人才资源总量累计

162万人

220万人

220.73万人

15.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累计

89.6万人

122万人

123.75万人

16.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

327人

600人

728.35人

四、劳动关系

17.劳动合同签订率

99.40%

>99%

99.8%

18.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5%

>98%

19.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累计审查数

〔5050〕份

〔30000〕份

〔54700〕份

20.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93%

>93%

99.3%

21.劳动监察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数

〔11.72〕万户

〔17〕万户

〔25.99〕万户

五、公共服务

22.“社会保障卡”发卡数累计

334.8万张

700万张

821.15万张

23.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四级服务平台覆盖率

100%

100%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十三五”时期是南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础上探索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市委、市政府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经济发展基本面长期向好,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为事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国家级江北新区建设的全面展开,进一步提升了南京的战略地位,也为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拓展了更大的空间。同时,“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不平衡、不协调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致使就业形势更趋复杂,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社会保险扩面空间持续收窄,赡养负担加重,待遇水平刚性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基金结构性差异较大,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人才总量、结构和区域分布与创新创业和经济升级转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科学的评价机制亟需完善,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影响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劳资双方利益平衡更加困难。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记“两个率先”光荣使命,紧紧围绕“五个迈上新台阶”中心任务,坚持服务社会发展,坚持服务民生福祉,坚持服务改革创新。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城乡一体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人才科学评价机制,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深化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能力更加提升,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创业效应更加明显,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培育扶持自主创业者6万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40万人以上。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


——形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适度增长,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到“十三五”末,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达270万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56万人以上。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政策、创新体制、健全服务,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匹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到“十三五”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11万人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51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6万人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880人。


——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加大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重点优化工资结构,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和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能力。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着力构建具有南京特色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


——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权益保障和矛盾调处机制,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十三五”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4%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以“一网、一号、一卡、一平台”[ 一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一号:办理人社业力的单位和个人唯一编号;一卡:社会保障卡;一平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化系统。]为重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金保二期工程”顺利推进,社会保障卡持卡率达99%以上。



专栏2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十二五”实际完成

“十三五”规划目标

属性

一、就业培训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06.21〕

〔70〕

预期性

2.实现再就业人数(万人)

〔47.45〕

〔30〕

预期性

3.援助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6.74〕

〔5〕

预期性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77

〔83〕

预期性

5.培育自主创业者人数(万人)

〔7.51〕

〔6〕

预期性

6.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万人)

〔60.08〕

〔40〕

预期性

7.大学生创业人数(万人)

〔1.4〕

〔2〕

预期性

8.城镇登记失业率(%)

1.9

<4

预期性

9.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

97.2

≥92

预期性

10.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189.73〕

〔15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11.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①(%)

98.4

≥98

约束性

12.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②(%)

98.31

≥98

约束性

13.失业保险覆盖率(%)

98.63

≥98

约束性

14.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54.81

270

约束性

15.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45.63

256

约束性

三、人才建设

16.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220.73

311

预期性

1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23.75

151

预期性

18.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9:29:62

14:42:44

预期性

1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33.14

46

预期性

20.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人)

728.35

88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21.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9

≥99

预期性

2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99.3

≥94

预期性

2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

70

≥72

预期性

2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5.社会保障卡持卡率(%)

99

≥99

预期性

26.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率(%)

100

100

约束性

27.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

91.67

100

约束性


注:1.〔〕表示五年累计数;


2.表中单位为“%”的指标为动态指标,在达到该指标值后需要保持其稳定性;


3.①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②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实施更加有利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新型业态的经济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继续深化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就业评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以产业发展和优化带动高质量就业岗位的增加,实现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互动调升、调优,进一步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就业质量。


2.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能力提升、政策拓展、载体打造和服务优化。鼓励支持多方参与、多种形态的创业载体建设,丰富创业园、创业街、创业社区、创客空间等多种形式创业载体,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进一步扩大担保贷款基金规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不断完善创业培训相关政策,充实创业咨询专家队伍,帮助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和持续发展。大力支持电子商务网络创业,培育壮大网络创业规模。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结合、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大众创业格局,推进青年大学生引领创业,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来宁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鼓励农民工、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形成劳动者勇于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政府鼓励创业的新机制,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3.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落实完善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指导,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一人一策”援助协议和援助措施,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对困难人员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跟踪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实现就业脱贫。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帮助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


4.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改革,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完善政府补贴培训政策,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强化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培训机构评估淘汰机制,定期开展专业师资进修培训和培训教研活动,定期开展对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促进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5.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加强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区两级联动的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应急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问题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有效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提高就业统计数据质量,增强就业形势分析的时效性、准确性。



专栏3 促进就业项目

1.全民创业工程。加速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培育自主创业者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40万人。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遴选资助10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20000名青年大学生创业。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在我市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3.“送培训、强技能”行动计划。坚持紧贴市场、紧贴岗位、紧贴需求的原则,掌握产业发展需要、就业和劳动者需求信息,向社会公布培训服务项目清单,供劳动者选择。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载体,统筹优化培训项目,丰富培训手段,力争为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培训服务,让每一名符合政策的培训者享受政府补贴,实现“培训人群广覆盖、培训项目全方位”。

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提升工程。充分调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促进高校与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园等载体对接,通过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充分发挥见习工作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推动作用。



(二)实现全民覆盖,建设统筹城乡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法定参保对象全覆盖、保障待遇合理增长、财政投入机制形成、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经办效能全面提升,统筹城乡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


1.深化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职工五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制度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职工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和差别化支付政策,适度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就诊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康复护理患者首诊在基层、转诊到基层。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建设,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研究实施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扩大工伤康复协议管理范围,积极开展职业康复试点,实现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2.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全民参保计划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的动态维护机制,健全覆盖全市居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库。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库的综合利用,开发全民参保电子地图,加强对未参保缴费单位及人员的跟踪服务,实现对城乡居民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的精准管理。探索建立扩面征缴工作新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动态共享,依法开展扩面征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工伤保险在所有行业的全覆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纳入养老保险工作。强化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型业态从业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法定参保对象应保尽保。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助保机制,着力帮扶低保人员、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3.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发展以年金和商业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多渠道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办法,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合理增长。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积极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落实我市人才参加企业年金办法。适应参保人员的医疗健康需求,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养老服务业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健全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办程序,多方联动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对各类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完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机制,努力实现基金应收尽收。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机制,切实把好基金出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和预警体系,依托全民参保动态信息数据库,扩展智能监控和数据挖掘功能,逐步实现基金监管的标准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健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发挥医保支付的控费作用。加强对医院药店的协议管理,建立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协议单位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比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实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信用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全面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的责任范围。扩大筹资渠道,按照部署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实现基金长期平稳运行。建立医疗保险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稳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实现个人和政府保费合理分担、同步增长。



专栏4 社会保障重大项目

1.全民参保计划:建立部门联动的动态维护机制,健全覆盖全市居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库。开发全民参保电子地图,实现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的精准管理。

2.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建设项目:完善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制度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统一。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3.社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模式,强化社会保障四级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社会保障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和便捷化服务。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服务,建设网上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完善网上办事综合体建设,将公共服务“有形窗口”向“无形窗口”拓展,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零距离。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匹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培养造就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构建分层分类的培养体系,着力建设一支以顶尖专家人才为龙头、领军人才为支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基础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站及在站博士的扶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站;鼓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与高校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健全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将专家服务基地打造为新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人才向企业聚集,引导优秀人才和智力向发展一线流动。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加大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引导企业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年新增高级工2万名以上,鼓励个人自主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加强技能人才专项宣传,不断扩大技能人才社会影响。做好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注重培养能够解决企业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显著提升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加快造就一支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注重培养以优秀高技能人才为核心的团队,创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35个,给予优秀团队表彰和资助。组织全市各类技能竞赛,广泛带动技能提升。进一步提升全市16个公共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技能鉴定、技术攻关、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重点打造一批职业培训品牌。创新以提升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工学结合为主要载体的“项目培养、攻关培养、互联培养、大师培养、应急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3.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实施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继续推进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支持企业引进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高端人才团队。借助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和重点活动平台,进一步拓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智力的引进渠道,促进和推动与海外专业协会和留学人员团体的互动交流和合作。持续办好“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定期组织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大赛,促进优质的海内外人才智力资源汇聚南京。落实和完善《南京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职称申报、医疗、落户、社会保险、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营造留住人才的良好生态环境。


4.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市场规律引进人才,以市场导向评价人才,以市场价值激励人才,不断完善人才流动、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科研机构、产业载体、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引导人才向基层、艰苦地区和关键岗位流动。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加强与教育、产业部门合作,培育和塑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和实用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继续深化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构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



专栏5 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市级重点人才计划:深入实施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为重点的市级重点人才计划,坚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产业化为目标,围绕重点产业,引进一批对全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全市经济发展竞争力。面向海内外引进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完成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既定目标。

2.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对接“中国制造2025”战略,适应南京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调整和振兴需要,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全面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努力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到“十三五”末,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达到13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超过880人。



(四)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大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着力建立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分配差距,提高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1.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继续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建立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和发布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低收入职工工资的保底效果。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领域向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计划,坚持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努力提高一线职工、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分类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分配制度,重点解决好企业内部工资结构不合理、分配行为不规范、同工不同酬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及收入分配的监管,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形成与职工之间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落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与经济发展、职务级别和岗位绩效相协调。根据上级安排,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逐步实现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拓展基层公务员提高待遇渠道。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落实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加强地区平衡调控,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优化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机制,加强总量规范管理,努力形成并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五)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以坚持党管干部、科学管理、依法行政、从严从实为指导原则,深化分类改革,强化正向激励,突出基层导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公务员队伍。


1.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根据国家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及省出台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推进落实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不同类别公务员晋升、交流等配套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大力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努力拓展不同类别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


2.完善公务员选拔和考录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做好转任、调任等工作。完善公务员招录工作机制,制定实施面试考官管理、特殊职位招录等配套政策制度。坚持面向基层考录,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力度。推进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完善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公务员能力素质要求。加强考录安全环境建设,完善诚信报考约束机制。


3.推动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进一步加强考核奖励配套制度建设,提升公务员考核工作信息化水平。注重公务员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严格落实创建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表彰奖励对象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探索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新途径。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完善以“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为基本原则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岗位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等级晋升工作部署,研究我市实施办法。贯彻《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研究建立分类、分行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内部人员选拔聘用方式。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健全完善符合不同行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科学化水平。


2.推进符合市情特点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军转安置改革,积极探索退役军官人才配置与开发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安置办法,规范安置程序,实行“阳光安置”。把军转干部作为我市重要人才资源,发挥好军转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和管理服务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规范有序地开展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工作。


(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权益保障和矛盾调处机制,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服务,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重点提高小微企业、农民工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将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纳入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企业诚信体系)范畴,把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的方向从独立建会企业向行业、区域协商拓展,大力培育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街道(镇)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强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完善全市基层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片管专管。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协调处理好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企业的劳动关系稳定工作。加大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督导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劳务派遣规范工作。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促进企事业单位调解、街道(镇)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渠道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机制的完善,探索新常态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高效快捷模式。加强全市仲裁机构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推动街(镇)和全市规模以上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强化与工会、企业家协会的三方合作机制,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建立健全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和重大集体争议应急调解机制,健全案件质效管理长效机制。创新和完善调解制度,开展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裁审衔接,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等载体,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实现案结事了。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建立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网格管理平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健全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举报投诉接待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开发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电子地图,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实现监察移动执法办案。建立分类动态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信用自律能力。加大执法维权和服务企业力度,强化对劳务派遣、农民工欠薪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八)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配置公平、发展均衡、城乡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1.推进城乡一体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信息系统(金保二期)建设,构建市、区统一的应用系统支撑平台。以全市人社业务一体化、数据大集中、应用一卡通为目标,统筹建设覆盖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范畴,具备业务经办、信息监测、监督管理、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五类应用系统,覆盖全市城乡、运行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体系,实现跨区域、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率,加快推进和深化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以“互联网+人社”理念,加强基于互联网的多渠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加强咨询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一站式、标准化”的网上服务,努力实现从综合咨询服务向在线办事服务的转型。


2.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和绩效管理,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居民就业机会平等和就业服务共享。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和监管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设“就业e图”,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推动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就业服务有效对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专业服务。


3.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效能。完善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推进管理服务资源整合,统一经办架构,完善服务模式,构建与市级统筹相适应,符合社会保障业务发展需求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保障四级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合理划分各级服务职能。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努力争创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打造“智慧社保”,实现社会保障政策、个人权益记录的实时查询和定期推送,以及个人缴费等功能的网上办理。逐步将档案数字化应用到各项社保经办业务流程中,实现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均衡配置,缩小各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完善城乡居民“四个不出村”服务,逐步拓展“四个不出村”[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不出村。]工作内涵。


4.增强人才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政府人才公共服务职能,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服务协同的一体化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推动人才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提升人才服务社会化水平。提升人才选拔、测评水平,加强人事考试队伍建设,促进人才成长环境的公平、公正。积极培育市场化服务的主体,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建设省级和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专栏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项目

1.“金保二期”工程。按照国家金保工程业务、管理、技术等标准要求,进行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建设,总投资4500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至2017年。系统以全市人社业务一体化、数据大集中、应用一卡通为目标,建设符合部颁标准、市区统一、劳动人事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南京人社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市人群、业务、功能、网络的全覆盖及人社业务城乡统筹。利用市政务数据中心机房资源,实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平台统一、集中、安全、规范的建设。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智慧人社”与“智慧南京”公共服务的融合建设。

2.南京市技师学院二期扩建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按需建设、完善功能”的原则,在现有校园内实施扩建项目二期建设,预计总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首批投入建设资金1.3亿元,优先建设综合教学楼和学院大门等,建设面积约2.5万平方米,争取3年内基本建成。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制建设。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体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加强全市人社系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项目和政策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加大公共投入。


继续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完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分担机制,加大对人社发展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三)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干部职工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和职业素养;加强能力素质培训,区分层次、因类施教,开展全员轮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领导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塑造人社文化,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性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


(四)强化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核心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确保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


(五)突出舆论宣传。


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和舆论新生态,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进一步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到人社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新媒体宣传意识,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覆盖面广的人社宣传新品牌。加强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增强人民群众对人社重大决策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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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发[2016]14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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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