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14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60号),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工作方针,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力度,着力开展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着力抓好科普基础工程,着力推动科普理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和服务模式等的全面创新,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基础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保障条件、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7%以上,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大力促进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宣传普及。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科学素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与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基本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素质教育。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青少年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进一步推广科学教育方法创新,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实施“星光计划——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素养提升行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活动课程化。通过开展STEM教育、创客教育、机器人教育,研制相关课程的指南,指导学校实施科技教育的相关课程,推动科普教育。
2.高中阶段的科学素质教育。完善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利用南京市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南京市青少年机器人普及赛、Power Tech 仿生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五小”活动、南京市中小学生小发明展等平台,展示、交流、推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
3.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平台。
4.完善校内外科学教育衔接机制。利用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社区文化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深入开展探究性、启发性、创新性青少年科学教育,促进校内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广泛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科技馆进校园、学生进科研院所、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普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普及科技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科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卫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委、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活动,建立适应农村需求的农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综合性文化站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星火科技培训,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世界粮食日、健康中国行、防灾减灾日、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继续实施“南京市百名专家进百村暨党员科技致富示范工程”,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3.完善科普惠农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现代化园区、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建立由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组成的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农富民工程、科技入户工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建设一批集推广、培训、示范于一体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提升农技推广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市农委、财政局、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科委、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食药监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单位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和培训教材,将科学素质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指标条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广泛开展面向职工的科学教育、各类技术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提高各级依法治安的能力素质,增强各级干部抓好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制度,积极推进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创新创造能力为重点,提高从业人员科学素质,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
3.强化进城务工和失业人员培训教育。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依托企业和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大学等平台,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心理疏导、依法维权等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增强进城务工和失业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科学生活和依法维权能力。建立用工单位与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培训机制。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组织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市人社局、总工会、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信委、教育局、科委、民政局、建委、卫计委、环保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地震局、气象局、团市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工作中,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将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市(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时间。重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科学素质培训。在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中充实科学教育内容,编发领导干部应知必读科普读物。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公务员学习网的管理和服务,鼓励领导干部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科学素质相关内容学习。
2.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通过举办金陵讲坛、科技讲座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现代科技知识教育。优化领导干部高校专题培训的课程安排,进一步发挥高校专题培训在领导干部科学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和科普场馆参观学习,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综合考核。制订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树立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科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质监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体育局、地震局、气象局、团市委、妇联、科协、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科学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把科学教育要求落实到各学段、各学科、各类教师培训的内容体系,用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待各学科建设,统领教师培训的全过程。在职教师的培训和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提高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鼓励中小学校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
2.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广泛开展校园科技节、科学家进校园、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少年科学院、健康校园行、青少年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普及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防震减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健康生活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性等宣传教育。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教学方法研究,加大科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提升教师科学素质与教学水平,增强科学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市教育局、人社局、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卫计委、质监局、文广新局、体育局、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提升社区科普宣传水平。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社科普及周、环境宣传教育周、爱国卫生月、世界人口日、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积极推动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安全、环保、民防、防震减灾、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知识进社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健身常识、应急避险技能、自救互救素养等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
2.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在巩固完善社区文化中心、社区科普大学、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的同时,发挥科普阅览屏在街道、社区的科普服务功能,广泛建立科普益民服务网点、科普信息网络等社区科普服务平台。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等基层组织,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多渠道、全覆盖的社区科普服务体系。
3.构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新格局。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社区科普工作蓬勃发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
(市文广新局、民政局、科协、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委、财政局、国土局、建委、卫计委、环保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体育局、安监局、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积极组织实施全国科普信息化试点工作,推进以“科普闻道”为基础的科普信息化建设。加大面向新媒体的优质科普影视作品、网络科普游戏等开发和传播力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队伍,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库,增强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围绕公众关切的科技问题,大力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全员培训,要求所有专任教师经过2—3年的培训,基本掌握信息技术,并推广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普及应用。做好科普进地铁、进公交,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在学校全面推行借阅一体化的图书阅览室,有条件的学校增设触控式资讯一体机,融合环境建设布局校园“泛阅览室”,全市联动建成网络管理、互通查询、共建共享、资源丰富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化图书检索查阅平台,联合区域内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实现科普服务形式网络化。
3.完善科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集成市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发挥互联网、科普阅览屏等在科技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支持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站等利用现有科普信息平台,加强线上线下科普信息资源转化应用和互动体验。加大科普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和配送力度,把更多更好的科普信息资源覆盖到基层,满足各类群体科普需求,切实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加快完成“无线校园”建设以切实保障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及基于网络的泛在学习,大力推进移动终端设备在科技教育中的运用。每年举办100场“南京科协大讲堂”。
(市科协、经信委、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科委、民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委、水务局、卫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体育局、安监局、旅游委、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加快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加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联动,放大科普活动影响。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建设100所创客教育实验学校,建设有本校特色的科普实验基地,90%的学校建有不少于一个项目的科技教育创新实验室。
2.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资源布局。推进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防震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卫生计生、气象、国防、民防、消防、安全生产、检验检疫等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社区教育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实现中小学科技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在南京市的全覆盖,并组建完成全市科技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网络,为学生开展科学探究、动手实践能力提供平台。在此基础上,遴选出4个实践基地争创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基地”。积极支持部分中小学、职业学校创建30个省级“青少年特色科学工作室”和10个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基地”。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每年新建2—3个社科普及基地和社科书屋,不断将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延伸到图书馆、学校、纪念馆、博物馆等多领域。
3.加强现代科普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专业或产业科普场所,支持综合类博物馆和专题类博物馆展示、讲解藏品所蕴含的科学知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引导海洋馆、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市科协、发改委、科委、财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农委、水务局、卫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安监局、旅游委、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活动,以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为重点领域,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依托,强化推广应用基础,落实政策支撑,切实有效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促进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创新。依托科普机构、科研院所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完善科普产品研发社会动员激励机制,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原始创新能力,推动科普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技企业从事科普产品研发与设计,整合科技类赛事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切实提高科普产品质量。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加强科普产业需求调研,及时发布科普产品需求信息。积极培育公众科普消费习惯,引导与科普结合的教育、健身、旅游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科普产业和消费市场加快发展。
(市科委、科协、经信委、财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科委、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农委、卫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安监局、旅游委、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培养。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大学等,培养基层科普人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学教学活动等完善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建设。鼓励学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科普教育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各类实用科普人才。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在中小学校、科研院所、社区文化中心、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发展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每所学校都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教师,每个区设立科技总辅导员。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组织科普志愿者参与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推进科普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市科委、人社局、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委、水务局、卫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安监局、旅游委、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指标纳入“十三五”相关监测指标体系,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成效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各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分解落实相关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确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推进机制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落实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加以完善。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联系协调,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支持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科普政策、科普人才、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等理论研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研究制定激励政策。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和作用,不断壮大科学素质工作队伍。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区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人均科普经费水平与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相适应。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完善以政府为投入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发展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调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出台《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做好方案的动员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扎实推进。2016-2020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对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201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予以表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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