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10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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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9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规定,设立市政府办公厅,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承担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协调、服务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职责。


(三)加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城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建设。


(七)负责全国、省和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协调组织市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


(十二)负责组织或协助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十三)联系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有关工作。


(十四)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22个内设机构。


(一)机要秘书处


负责文电处理、公文核稿、文件印发和机要交通工作;管理市政府及办公厅印鉴,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办公厅内设机构印鉴的制发工作;负责办公厅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办理有关因公出国(境)批件;指导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机要工作。


(二)市长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有关会务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日常活动安排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文电的传递管理和有关信函的处理工作。


(三)综合处(新闻联络处)


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文稿,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综合性会议和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情况的报告;负责起草向省政府的工作报告及办公厅工作报告。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信息。协调组织市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承办市政府新闻发布活动,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管理、协调决策督查处、专项督查处的业务工作。


(四)决策督查处


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重大活动、重点任务等决策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专项工作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落实;负责建立完善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意见、制度、办法和机制,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五)专项督查处


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领导同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考察调研、督查调研、现场办公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六)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及厅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安全和保障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协调工作。


(七)政务公开办公室


承担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研究拟定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政策意见,承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负责办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电及会务;负责《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工作。


(八)秘书一处


负责联系机构编制、发展计划、区域合作交流、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财政、审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统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法制、政务服务、机关事务、保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九)秘书二处


负责联系工业、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南京、高新园区、供电、通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十)秘书三处


负责联系农业和农村经济、国土资源、民政、社区管理、城乡统筹、农业水务、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供销、气象、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十一)秘书四处


负责联系社会稳定、公安、司法、工商管理、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物价、信访、消防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十二)秘书五处


负责联系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及工程建设、港口建设管理、城市管理、新市镇(小城镇)建设、人防、绿化园林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十三)秘书六处


负责联系商务、投资促进、外事、外经、外贸、外资、粮食、对台、侨务、现代服务业、经济开发区、服务外包、综合保税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十四)秘书七处


负责联系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血防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联系条口内全市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和办理相关文电。


(十五)秘书八处


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十六)政策研究处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综合改革、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区域经济与流域经济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政策性文件相关工作;组织或协助对相关政策的评估及反馈工作。


(十七)经济研究处


负责经济运行、产业经济、开放型经济、郊区经济、财税金融、商贸流通、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政策性文件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调研网络建设及运转工作。


(十八)发展研究处


负责社会事业发展、民生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政策性文件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工作,联系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负责国内外城市发展最新动态研究。


(十九)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有关联系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十)行政处(接待处)


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车辆和办公楼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外省市政府办公厅(室)领导同志来宁的服务接待工作。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副局级,设值守处、应急协调处。


(二十一)值守处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室的管理工作;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十二)应急协调处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后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的完善工作,并负责组织推动实施;协调推动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协调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及有关联系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其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正副市长、正副秘书长及按规定行政关系仍在市政府办公厅的领导同志的行政编制单列,其编制数额随人数增减相应变动。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行政编制为141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4名)。


领导职数:市政府办公厅主任1名、研究室主任1名,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6名(含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局级);正副处长(主任)6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40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参事室是市政府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参事组织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构,正局级。内设秘书处、参事业务处。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为:参事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处长2名、副处长1名。


(二)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下载:

宁政办发[2016]10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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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