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70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7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现将《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力争迎头赶上,确保我市在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工作中实现争先进位。
一、落实年度目标,推进重点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大会的总体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南京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南京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等文件要求,把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考核激励,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部署、有跟进、有督查、有考核,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要求,认真梳理差距,区分巩固提升和薄弱环节攻坚两类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对近两年考核中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机制。同时,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深入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满意度。要提高市民参与度,在黑臭河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群众献计献策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形成共识。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全面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引导市民增强环保理念,提升生态文明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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