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30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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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省筹委会〔2016〕1号)要求,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召开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就做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以来,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为江苏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员。


“江苏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曾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或“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确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或“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二、名额分配


本届我市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名额为10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要求是: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20%。(南京33人)


(二)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7%,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20%,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应有一定代表。(南京46人,其中一线职工27人,企业负责人9人)


(三)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农民人选的20%,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南京21人,其中农民工6人,乡镇企业负责人4人)


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区、系统和直属单位所辖在岗职工和从事农业劳动力总数的一定比例,并参照2011-2015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绩进行名额分配。在兼顾各行各业的前提下,对实现我市跨江发展、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目标任务中,承担重点工程建设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对我市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育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单位给予重点考虑。


三、评选条件


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乐动体育ldsports5.0 ,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级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进依法治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江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安全生产,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江苏,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设绿色江苏,推动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南京市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由市推荐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具体负责运作。各区、系统要成立相应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并根据市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名额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制定名额分配方案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结构进行,经区委或党委会讨论后组织实施。


具体步骤:


一是基层评选。评选产生的候选人必须经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被推荐评选为候选人的,要进行民主测评,必须经所在单位85%以上职工代表同意;评选产生的候选人必须经过区推荐评选委员会和党委逐级审核上报(3月11日前完成);


二是市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预审,候选人符合评选条件和比例结构要求后,按规定程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3月15日前完成);


三是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劳模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推荐人选在市级范围内公示,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无异议的上报正式推荐材料(3月31日前完成)。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结构进行评选,推荐人选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处级领导干部从严控制。企业一线工人指企业中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业中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企业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的三级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一律按企业负责人推荐;经过工商登记的科研单位按企业对待。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推荐,跨省、市农民工须征得其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同意后推荐。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职务、职称、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被推荐人选存在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被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其中,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必须经过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要征求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凡发现有隐瞒身份、伪造事迹或违反推荐评选程序等问题的推荐人选,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其评选资格,并相应调减推荐地区或单位的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候选人的考核期限为2011年1月—2015年12月。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推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84551215;84551220。


六、推荐审核工作进度安排


在对推荐人选层层审核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初审材料报市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包括:《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201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简介表》、《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各一式两份,样表在江苏职工之家网下载http://www.jszgzj.cn)和本推荐单位汇总表、初步评审工作报告等。市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省劳模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报省劳模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正式报市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包括:推荐评审报告、《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各一式五份,样表在江苏职工之家网下载http://www.jszgzj.cn)。




附件:1.南京市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政策有关问题汇总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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