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6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2:22:2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2016年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实事工程,是保障和改善农村社会民生,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强富美高”美丽乡村的重要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为农民办实事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紧迫的实际困难着手,切实转变工作方式,细化工作内容,将党和政府对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对农民发展的关心关怀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农村实事工程顺利实施,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任务


结合南京实际,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交通出行、农村卫生健康、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教育培训、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文化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9个方面共29个子项任务,涉及18个部门(详见附件)。


三、具体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市抓统筹、区负总责、镇街落实、村组联动”的实事工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任务分工明确。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实事工程的跟踪服务,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各郊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事工程的投入力度。要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把实事工程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加大农村实事工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农村实事工程建设。


(二)突出薄弱环节。市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农村实事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和经济薄弱村及欠发达村倾斜,每年投向片区、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的项目不少于部门涉农专项资金预算总量的20%。对于在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实施的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区、街镇负担。


(三)强化协调服务。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尽早谋划,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实事工程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早出成效。要做好上下衔接,对上要积极争取政策,争取资金,争取资源;对下要统筹安排工作,做好指导,抓好落实,搞好服务。


(四)加强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预决算、工程监理等制度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保障类项目按照便民、惠民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得到真正实惠。



附件:南京市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2016年度)项目汇总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南京市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2016年度)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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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