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17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16〕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标准化是现代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社会科学高效治理的技术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全市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转变”为指导,紧扣江苏“两个率先”发展要求,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增强竞争能力、引领质量提升、保障民生需求等重大目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发挥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努力增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引导企业树立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吸引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全市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标准化改革发展,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的有关问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服务发展。紧紧围绕“迈上五个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目标,聚焦产业提升、城市治理、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统筹规划建设全市重大领域标准体系,协调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标准保障。
3.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激发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引导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标准研制相融合,推动创新与标准化的良性循环,促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深化国际、国家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国家标准,赢得技术话语权,增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市场引领,管理有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和保障市场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全面提升标准化在市场活动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适应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南京特色、国内领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实施,国内外先进标准广泛采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充满活力,标准在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
——标准体系基本完备。政府推动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进、协调配套,建立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8项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50项以上,培育制定团体标准50项以上,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制度全面建立。
——标准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的领域持续拓展,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不断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的技术话语权不断增强,形成一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势企业。激发市场活力,研制一批代表高水平、体现高质量、引领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标准实施成效显著。强化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和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标准在各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扩大标准实施覆盖面,提升实施水平。建成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10个,工业标准化试点10个,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10个。
——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打造一流标准化技术研究和服务机构,发展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事业单位提高标准竞争能力。培育标准化第三方服务市场,丰富标准化技术服务的提供渠道和服务方式。建设标准化人才队伍,吸引更多高端人才进入标准化活动,增强高层次标准化活动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支撑工业产业转型升级
紧贴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先导区发展,发挥新港、高新、江宁等产业园区优势,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推动技术标准竞争,引导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逐步形成支撑南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战略推进机制。
围绕新型工业化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抓住“互联网+”发展时机,推动技术升级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中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抢抓标准制高权,将技术优势、标准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走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道路,进一步推动主导产业强势发展。
打造检测检测优势集聚产业区,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加大检测标准的研究制定,完善检验检测服务标准体系,以技术创新推动检验能力的提升壮大,以检测技术标准支撑产业产品的高端发展,以检测服务标准促进南京检验检测集聚区的品牌发展,为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重要保障。
(二)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围绕金融、软件、物流、科技、商务、旅游、文化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研制高水平服务业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的辐射效应,促进服务业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和高端化发展。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服务、商贸物流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重点项目的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标准化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实现设施设备标准、基础类标准和服务类标准紧密衔接。鼓励服务型企业制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透明度,提升服务规范性,增强服务美誉度,打造国内知名服务品牌。
(三)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
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在城市规划管理、综合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治理、商贸市场配置、住宅物业服务、公共信息标志等领域,发挥标准的规范化作用,推动相关标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从零散到系统不断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本行业领域推进研究制定标准,指导相关单位实施监督,建立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机制,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效能化。
围绕服务型政府要求,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在社区管理、残疾人托养、儿童福利机构、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等领域总结标准化实践成果,推广标准化示范试点。紧贴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和监督方法,完善各方协作、共同推动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事业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四)助推现代农业高效发展
建立完善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满足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发展的技术标准,促进农业科研成果标准化融合,产业化发展。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水平。
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标准化,推动制定实施农技推广、农机服务、品种示范、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标准,推动农业技术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提升。
引导培育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化发展,积极制定和贯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建设领域的先进标准。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打造一批南京新农村建设品牌,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五)推动节能减排标准引领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各行业节能、节水、节材、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节能减排标准的实施力度,积极参与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
建立健全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的循环标准体系,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循环经济、循环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促进综合发展效应的提升。
指导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制定技术标准,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相关单位统一标准,实现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消除新能源汽车发展瓶颈。
(六)激发标准主体市场活力
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自我声明和公开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的高水平企业标准。探索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建立执法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协同管理新格局。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标准评估,提升标准对质量的基础支撑和约束引领作用。
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以创新为驱动,以标准为纽带,推进产业横向联盟和上下游纵向联盟,共同制定适应创新发展,支撑新消费引领、满足新供给新动力需求的先进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促进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向标准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将专利及知识产权融入团体标准,形成知识产权的叠加效应,推动科技成果集成化、产业化转化。
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协调发展。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前沿,科学判断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转化、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鼓励企业积极抓抢标准竞争至高点,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实施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的先进标准,主动融入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高端产业联盟标准化工作平台,增强南京企业在产业竞争中的话语权。
以高标准打造高质量,宣传树立标准化意识,推动企业建立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模式,标准覆盖研发、原材料、工艺、设备、产品、检测、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铸造质量内涵,提升品牌价值。
(七)推动南京标准走向国际
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单位参与制定更多国际标准,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承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代表国家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支持南京企业在4G通讯、电网保护、污水处置利用、纤维材料、蜂产品等行业领域主导制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在塑木材料、包装机械等产品领域加快提升国际标准参与度,扩大南京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
建立南京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机制,对标准化工作实行统分结合的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要把标准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从战略层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主体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政策法规支撑
加快推进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各级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南京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的工作要求,加快形成适应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需要的制度体系。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社会事业政策的衔接,建立稳定的标准化工作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投入,重点保障全市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示范推广、标准法制监管、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所需经费。各区(开发区)政府也要增加标准化工作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区和开发园区出台标准引导政策。
(三)加强创新机制培育
在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领域培育标准创新典范样板,积极争创重点产业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企业争取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工作,实现标准创新与产业应用的有效对接。支持标准研制,将技术标准纳入科技成果评奖范围,将形成标准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推进标准化人才培养与储备,将标准化人才纳入专业人才序列,完善标准化人才的培养、管理和评价机制。
(四)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支持驻宁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整合设备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成立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服务,打造专业标准化服务平台,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强标准文献数据库建设,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提供本市标准化培训、国际交流、标准制修订等信息,为本市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提供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愿开展标准第三方评估,不断提高标准制定和实施质量。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加强标准化知识培训和人才培养,重点培育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高层次专家和工作团队,鼓励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或委派专家加入标准化组织,占据话语优势。组织开展标准化原理、标准制定、体系建立、企业标准化、国家标准化、国际标准化等系列培训,扩大标准化人才储备队伍,提高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能力。
(六)加强标准化工作宣传
加强标准文化建设,树立标准先行理念,使标准化成为两个率先的推进器。广泛开展10?14世界标准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周、质量月等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机关,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对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度,营造全社会了解标准、重视标准、应用标准的浓厚氛围。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