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6〕13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2:27:41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春运服务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了市春节运输暨节假日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和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物价局、旅游委、卫生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南站综管办、玄武区环湖办、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和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牵头协调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落实全市春运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春运工作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要统一指挥调度,确保信息互通;要细化组织协调,确保资源共享;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置;要严格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要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平稳有序。


二、科学分析,优化运力组织调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运输服务需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要注重分析旅客出行规律,把握旅客出行需求的新特点。要根据客流出行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精心谋划组织,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根据客流、天气情况,科学组织运输,确保运力准备充分。要最大限度挖掘运力运能,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制定详细的客流疏导方案,保障运力正常运转。要加强公铁航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渠道,优化作业调度,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运行时刻的协同衔接,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特别要安排好火车站、机场的夜间公交运力,满足旅客集疏运需要。要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突出安全,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多举措、全方位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春运安全保障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要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及时通报道路畅通、天气变化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铁路部门要抓好新开通线路和新投入机车车辆的养护管理,加强行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实时监控,加大现场检查巡视力度,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要加强旅客行李和人身全覆盖安全检查,做好旅客高度聚集处所的客流引导工作。民航部门要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运行控制,做好机务维修,合理安排飞行力量,避免疲劳飞行;要加强对机场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要保障现有的除冰雪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要加强现场巡视,维护候机楼公共秩序。公安部门要紧盯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严格控制春运临检合格证发放,对参加春运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对GPS监控系统情况集中检查。安监部门要对各行业(领域)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履行专项监管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整改难度较大、且危险程度较高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通过安委会予以挂牌督办,确保春运安全。


二是要全面加强客运市场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查处车辆站外上客、拉客、甩客、倒客等各种非法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客运站及周边重点区域的市场整治;要协调好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地铁等部门的衔接和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整治能力;要增派路政执法人员,加大对市内高速公路范围内道路客运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铁路部门要加强站内外治安秩序整顿,严厉打击倒票、闲杂人员和无票人员随意进入站内,切实维护好车站内外秩序;要加大各代售点和车站窗口的检查力度,规范服务和收费标准。民航部门要充分发挥空管部门运行协调作用,落实“排堵保畅”的各项措施。公安部门要强化旅客聚集场所及进出城主要道口的治安、秩序保障,加大对“黄牛”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行驶及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加强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路况信息预警,对重点路段、区域增加警力,加大巡逻管控力度;要派驻专人到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接到市政府启动集团运输指令后两小时内,要及时启动编队集团运输。南京南站综管办、玄武湖综管办要牵头协调各执法单位,增派执法力量,重点加大对辖区内客运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旅游、物价等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旅游、价格市场监督和投诉查处工作,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三是要全面提升春运期间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部门及运输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春运应急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气象信息传送机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各相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时,市春节运输暨节假日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公路、铁路等单位的密切配合,确保旅客顺畅出行。


四、亲情服务,打造温暖春运旅途


春运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要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要深入组织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要深入开展“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了解掌握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和需求,提供送车上门、客票发售和咨询问答等服务。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卫生,符合条件的客运站要坚持五个“24小时”服务,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


春运期间,各部门要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各媒体的交流和沟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和动态,引导旅客错峰出行。要认真做好春运各项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春运数据上报科学、准确、及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主动整改。


南京市春节运输暨节假日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鼓楼区热河南路101号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302室,联系电话:025-58826526,传真:025-58592363,电子邮箱:1766013620@qq.com。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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