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213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京年鉴2018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2:38:0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京年鉴2018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年鉴》是逐年编纂和连续出版的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载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为做好《南京年鉴》2018卷编纂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系统记述2017年度全市自然状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全面反映全市各条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目标,突出展示南京市各条战线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南京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成就,把《南京年鉴》打造成权威的地情资料文献,成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考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而准确的资料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记述、门类齐全、分类科学、信息密集、编排有序、图文并茂。


(二)记述的地域范围以南京市行政区域为界,记述的内容要系统反映南京的整体情况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本系统(行业)的基本情况,记述的重点要突出全市要事、大事、新事和特事,且有较高的存史资政价值。


(三)条目撰写应做到文体正确、文字精炼、行文通畅、文风朴实,注意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提倡写300—500字短条目,避免直接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作为年鉴稿件。


(四)随文图片与文稿一并送交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南京年鉴编辑部)。稿件送交前,需由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须经本单位保密审查。


三、工作分工


《南京年鉴》所载资料均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驻宁部队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根据组稿要求以及责任分工,按时保质完成供稿任务。各参编单位要选派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熟悉业务、责任心和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承担撰稿工作,并保持撰稿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具体编辑工作由市地方志办公室承担。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要认真落实所承担的组稿任务,在2018年2月底前,将文稿报至南京年鉴编辑部(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68号),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nanjingnj001@163.com。图片稿随文字稿同时提供,且有规范的文字说明。其中,“统计资料”和“南京市政区图”分别由市统计局、市规划局于2018年4月30日前提供给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协同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做好《南京年鉴》的编纂工作,确保《南京年鉴》2018卷按时出版。


有关事宜与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南京年鉴编辑部)联系,联系人:王达云、田洪春;联系电话:68782092、6878209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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