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199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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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17〕19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54号)精神,全面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示范基地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落地、一融合”战略部署,搭建人才、高校、企业、园区便捷、高效的“双创”通道,探索和积累可在全市复制、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力争3—5年内在科研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创业、大学生创业实践、载体建设运营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带动和引领全市“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建成全国一流“双创”示范基地。努力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二、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各示范基地在科研成果转化、人才资源汇聚、“双创”体制创新、产业链条培育等方面优势,探索创业创新的新机制、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创业创新体系和良好生态环境,不断放大区域示范效应。


南京大学示范基地——打造全国高校创业创新综合示范区。重点建设南大科学园双创枢纽区、南京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南大固体微结构国家实验室、麒麟国际创新园、南京科技人员创业培训基地等创新载体。三年内培训“双创”人才20000人次,孵化培育创业项目超过400个,带动全市新增投入超过40亿元,带动就业创业20000人次;用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与科技服务孵化培育创新型企业超过500家,新增产值超过100亿元;在科研人员创业、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形成可在全市推广、复制的“双创”经验。


南京市雨花台区示范基地——打造全国一流的软件特色产业发展集聚区和“互联网+”创业创新集聚区。重点建设南京软件产业研究中心、江苏创业大街、科创城“互联网+”创星小镇、云密城、软件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双创载体。三年内,雨花台区累计设立创投引导基金超过15支,募集资金超过100亿元;累计新增双创企业800家以上,挂牌上市企业20家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企业加速器达到300万平方米;累计开展双创培训、讲座200场以上,覆盖企业超过1200家,实现就业人数超过25万;累计集聚科技顶尖专家2名,培育创新型企业家7名,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超过40名;实现软件信息服务业主营收入突破4000亿元。


南京理工大学示范基地——打造两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重点建设“紫金创谷”双创街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医工结合创新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载体。三年内,学生参与双创实训课程比例100%,立项学生双创训练项目3000项,孵化学生创业项目60个,教师自带科技成果创业40家,用创新人才、技术、产品服务企业超过500家,服务企业新增产值超过100亿元;在两化融合、军民融合和校地融合推动“双创”方面形成一系列成果,为双创推动区域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基地——打造大学生创业实训试验区。重点建设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南京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南京工业应用技术研究院等载体,以及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中心、艺术工场、创新梦工场等双创平台。三年内,培训“双创”人才5000人次,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超过300个,新增投入超过30亿元,带动就业创业25000人次;孵化初创企业超过200家,新增产值超过50亿元;在以大学生实训推动创业方面形成可在全市复制、推广的大学生创业就业经验。


今后获批的国家示范基地均须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自身特点确定建设目标,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三、政策举措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机制活力,营造良好的“双创”营商环境。在示范基地内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的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扩大商标网上申请业务范围,将网上申请由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接受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在目前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内企业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探索“证照联办”改革试点,尝试建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集成服务、一窗发证”的工作机制。对示范基地内企业工商注册、费税缴纳、政策兑现等事项实现网上咨询、指南、预约、受理、审图、评估、勘验、督查、投诉、反馈和评价等高效便捷服务。


(二)全面深化“校地融合”,推动科研人员、大学生创业,在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制约科技人员、高校学生创业创新的障碍,形成制度性创新经验。推动南大、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完善和制订试行“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无形资产出资管理办法”“创新创业研究成果认定与绩效奖励办法”,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试行科研人员在示范基地内在岗创业,工作期间享有所属单位同等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权利;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工作关系在原单位保留三年,三年后可选择离职或原职级回归。推动南大、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制订试行“大学生创业弹性学制和休学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提升高校学生创业活力,探索高校学生创业新路径。


(三)倾力打造国家级、区域性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水平。强化高校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将南京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提升为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高校),并与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对接,在科技成果交易、评估等流程上进行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各类科研平台在示范基地内实行企业化运作,成立科研成果转化创业创新企业,加快科研成果实用化、产品化、市场化应用。建设南大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南理工江苏省智能交通信息感知与数据分析工程实验室、南理工医工结合创新研究院等重点创新载体,促进“高校—区域—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共建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培育集项目、技术、人才和资金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形成示范推广效应。


(四)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形成创新产业发展高地。发挥南京大学文理工医多学科人才与科研优势,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与软件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光电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产学融合“校园众创实训平台”、校地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校企协同“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国际合作“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培育“瞪羚”企业,形成企业集群和梯队发展格局。发挥雨花台区软件产业研发优势,围绕北京大学南京创新研究院、南京大学软件学院软件谷分院等科创平台,重点布局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园、现代通信产业园、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等一批特色鲜明、具备国际品质的创新创业专业园区,推动企业聚合发展,催生“独角兽”企业,带动软件企业融入全球创新产业链。发挥南理工兵器与装备、电子与信息、化工与材料等学科群的优势,校地联合打造环南理工“紫金创谷”双创街区,构建初创谷、科创谷、海创谷、企创谷和产业谷的功能分区,校地共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促进信息化与企业培育、成长、壮大的全过程融合,建设国内一流的军民融合、两化融合和校地融合的特色发展先行示范基地。发挥南工院工业智能化、文化传媒、电子商务等学科优势,重点打造南工院E创空间、燕家众创空间、众创王巢等载体,以及能源互联网研创中心、智能建筑研创中心、工业物联网研创中心和“艺术工场”,在精密加工、工业机器人应用、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智慧交通等领域培育创新型企业,形成大学生创业集聚区。


(五)坚持目标导向,培养和集聚高端“双创”人才。强化“双创”示范基地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科技金融、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商业模式创新等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人才。对符合我市“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的人才项目和团队在示范基地内创业的,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示范基地内人才申报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示范基地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创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


(六)完善“双创”链条,构建“双创”服务体系。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内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双创”企业,更大力度参与基地内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对示范基地内的优秀“双创”项目,重点给予支持,每个国家示范基地每年支持项目不少于5个,每个省级示范基地每年支持项目不少于2个。在示范基地内,鼓励企业间进行股权合作,多形式的开展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聚合技术优势,扩大资产规模。符合我市上市企业奖励、基准利率贴息、科技金融创新专项、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保险公司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等金融政策的,给予优先支持。支持示范基地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投贷联动、众筹融资试点以及“小微贷”试点,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改进风险防控,降低反担保要求,健全代偿机制,推行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扩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覆盖面,缩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处理案件的审查周期,搭建集专利申请、维权援助、调解执法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七)强化融合协同发展,形成资源共享、互动发展的格局。强化校地资源对接,推动南大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深度合作,共建南大科学园双创示范基地枢纽区,组建光通讯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南大(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南大光电工程学院、南大软件学院软件谷分院等重点载体与河西金融集聚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心洲生态科技岛、新城科技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金融、水科学、文化创意领域的共建合作,推动区域资源共享,拓展示范基地发展空间。推动南理工与江宁区、秦淮区、玄武区深度合作,共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紫金创谷”双创街区、医工结合创新研究院以及创新创业学院,并进一步整合晨光集团军民融合发展资源,加速金陵智造研究院建设步伐,打造金陵智造创新带。推动南工院与栖霞区合作共建西门子协同创新设计中心、华为信息技术创新中心、苹果RTC区域中心,在全市各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推动雨花台区发挥软件谷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方面的优势,重点建设东南大学光传感/通信综合网络国家地方工程中心、南京软件谷移动互联网研究院等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支持示范基地之间建立协同机制,开展合作交流,共同完善政策环境,共享创新创业资源,举办各类“双创”活动及高层论坛,形成示范基地间成果共享、技术互通、企业共生、携手共荣的发展格局。


(八)激发文化活力,营造良好的“双创”生态环境。结合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积极举办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活动,打造创新创业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引导和龙头企业、创投机构的带动与价值发现作用,培育创客文化,激发创新活力,面向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需求,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支持举办国际性的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文化创意设计竞赛、数学建模大赛及国际遗传工程机器竞赛。


(九)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全市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合力。成立市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各示范基地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自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提出重点项目、人才培养、公共平台等建设计划和激发“双创”活力的体制机制设计。市发改委牵头汇总、制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跟踪评估,形成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各示范基地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示范基地与相关高校、属地融合发展,按照各自的科技和产业优势,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长效、稳定合作机制为主要特征的“校地联盟”。


(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强化示范基地考核奖励机制。在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中每年切块安排1.5亿元,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用于示范基地建设。根据示范基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团队项目引进实绩、科研成果转化实效、孵化培育企业成果、体制机制创新活力和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等情况,开展评估和考核。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年度考核奖励方案及下一年度重点建设内容的资金支持计划,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后获批的南京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南京市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京市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第一批


南京大学(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


第二批


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域示范基地)


南京理工大学(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




附件下载:

宁政办发[2017]19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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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