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180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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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8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


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72号)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着力壮大幸福产业,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


大力发展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为代表的幸福产业,增加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居民多层次、个性化发展需求。


(一)加快发展旅游消费


1.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南京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要求,提升18个旅游集聚区建设发展水平。到 2020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旅游者总量超过1.5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2.推进旅游小镇建设。按照高等级景区服务功能标准,重点推进高淳国际慢城小镇、汤山温泉养生小镇、栖霞山禅意小镇、浦口天景生态小镇等一批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到2020年,在江苏省培育的省级旅游风情小镇中我市占比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发改委、农委、国土局、规划局)


3.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考虑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按市政府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国家级汤山温泉度假区建设发展;推动我市具备条件的旅游小镇或功能区加快高品质建设和特色化发展,到2020年,争取再培育申报1-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农委、国土局、规划局)


4.加快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挖掘乡村特色资源,促进美丽乡村与旅游休闲高度融合。打造江宁“金花”、浦口“珍珠”、六合“茉莉”、栖霞“水韵”系列,以及高淳“国际慢城”、溧水“无想山南”等乡村旅游品牌;制定乡村民宿服务规范,完善“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扶持乡村民宿业加快发展;打造汤山、横溪、江宁、谷里、汤泉、竹镇、冶山、洪蓝、桠溪、砖墙10个特色旅游街镇,推进乡村文创产品、乡村书屋、乡村民宿、乡村民俗馆等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发改委、农委、规划局、文广新局)


5.大力拓展旅游新业态。利用南京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及各类休闲公园,开发体育旅游线路,开展专项旅游营销,争创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加快栖霞国际邮轮港口建设,争取将已在上海启动实施的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扩大到南京的邮轮口岸。推进长江游轮旅游项目招商与建设,建成长江游轮码头,开通长江游轮旅游、滨江游船旅游线路。到2020年,全市水上旅游路线达10条以上且常态化开通。规划完善南京房车露营体系。到2020年,全市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达20个以上,建成自驾车旅居车风景道5条以上。推进六合、高淳等地通航机场建设,配套航空旅游功能,打造通航旅游服务基地。开发秦淮河、玄武湖、金牛湖、固城湖等水上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并加快发展水利旅游。力争到2020年,全市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7家,省级水利风景区达13家。加快发展工业旅游,建成一批工业旅游区。在江心洲中新生态科技岛文化旅游度假区、大报恩寺遗址公园、牛首山文化旅游区等地推出夜间演艺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开放夜间旅游。(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建委、经信委、体育局、交通局、文广新局、水务局、国土局、规划局、海事局)


6.加强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培育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加快南京云锦、金线金箔、金陵刻经、秦淮灯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研发。健全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打响“南京礼道”、“城市游礼”等南京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按省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特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市旅游委、经信委、文广新局、质监局、工商局、文资办)


7.发展入境旅游。依托大型旅游服务企业,建立针对国外主要客源地的一体化旅游服务平台系统,加强南京旅游资源和品牌的国际化推广。用足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和“购物离境退税”等口岸政策,设立并完善进境口岸免税店,促进入境旅游购物消费。(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商务局、外办、国税局、金陵海关、公安局)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1.加快文化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和创意文化产业功能区建设,提升创意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到 2020 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 1100 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以上,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资办、文广新局)


2.创新实体书店发展模式。鼓励有南京特色和口碑的新型书店加快发展;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休闲等相关产业内容,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营造优质阅读空间;支持书店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服务向更大范围延伸。到2020年,建成一批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每所高校至少有1家符合标准的校园书店,每区至少有1家符合标准的中小学校园书店。(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教育局、商务局、文资办)


3.开展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南京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南京市促进演出市场消费实施办法(暂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活动,实现文化消费多元化的激励模式。加快推进 40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年平均增幅保持在15%左右。(责任单位:文广新局、市文资办)


4.推动文化文物单位开发创意产品。加快制订我市《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创新经营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性,建立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支撑体系,稳步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人社局、财政局、文资办)


5.培育新兴文化消费业态。培育数字动漫、电子竞技、网络娱乐、数字阅读、VR、AR、文化影视制作等新兴文化消费业态。支持商业综合体、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利用艺术品拍卖、文化产权交易等多种艺术品交易形式,提升传统文化消费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文资办、文广新局、发改委、经信委、科委)


(三)促进体育消费


1.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加快建成多样化、多层次体育产品与服务市场供给体系,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到2020年,体育服务业收入总规模超过500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丰富体育赛事产品供给。培育以马拉松为代表的路跑运动,通过5年左右的发展,将南京马拉松打造成为中国田协金牌、国际田联金标赛事。积极申办2020年室内田径世锦赛等国际精品赛事,承办好2017年全项目轮滑锦标赛、2018年羽毛球单项世锦赛、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等重大国际赛事,鼓励各区积极创办“一区一品”赛事。支持社会力量办赛,鼓励社会力量主办或承办的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地方和民间体育赛事等自主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促进体育设施开放共享。有效利用体育场馆的存量和增量资源,公益性纳入财政预算,可市场化运行交由市场推动,探索实行“宁体汇”等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机制,运用市场化模式加快推进各类体育资源向公众开放。建立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开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使用情况。到2020年,全市建成5个左右业态融合、功能多元、运行高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


4.推广健身休闲生活方式。支持路跑、自行车、轮滑、网球、游泳、帆船、击剑、赛车、攀岩、马术、房车露营等广受欢迎的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休闲运动新项目,积极提供针对个人的健身休闲订制服务。加快推进健身俱乐部发展。到2020年,全市培育100个以上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的健身俱乐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委)


(四)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积极发展健康产业。加强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内涵丰富、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到 2020 年,争取全市健康服务业总量超过1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发改委)


2.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加快实施我市《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05号),促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创新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到2020年,全市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称医养融合机构),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无障碍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


3.发展健康旅游。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康养项目,并积极推动我市重点康养项目争创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鼓励和引导旅行社加强对接,开发休闲养生旅游线路,扩大康养旅游市场。(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发改委、旅游委)


4.加快打造区域健康医疗中心。推进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鼓励中医医疗保健、高端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发改委)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0张,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9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


2.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简化审批流程,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融合机构,降低政策门槛,2020年底前建立便捷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融合机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融合机构;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同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医养结合型护理床位,到2020年,护理型机构床位占比不低于60%,社会力量设立或经营养老床位数占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发改委、人社局)


3.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闲散社会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


4.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老机构、为老服务组织、家政、餐饮、物业等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服务内容,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上门服务。到2020年,完成全部街道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全部社区的老人助餐点的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


5.加大养老服务医保支持力度。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和老年康复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完善家庭病床上门护理等相关服务价格标准,落实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政策,充分调动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的积极性。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推动解决以重度失能老人为重点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物价局、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


(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1.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引导社会培训机构为居民终身学习提供教育服务,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到2020年,城市、农村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分别达到60%、4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2.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积极发挥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的社会服务效能,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健全完善基地管理运行模式,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起政府、企业、院校和基地多方联动,培训、鉴定、竞赛以及技术攻关功能并行的公共实训基地功能体系。支持大型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保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自主权。加大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升管理者素质,规范机构管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3.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不断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多层次、专业化的创业导师团队。对高成长性人才项目实行“一企一策”跟进培养,集成政策资源帮助企业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力争到2020年创建10个职业学校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科委、教育局)


4.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做好非义务教育阶段国际课程和项目引进及规范管理。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和课程引进,不断提升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合作办学水平。加强与世界各个城市的广泛联系,搭建常态化的交流互动平台,继续办好高层次教育国际论坛。到2020年,设立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力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衔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着力提升传统消费,扩大实物消费新需求


推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以创新发展为驱动,丰富产品层级、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和满足消费新需求。


(一)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1.完善汽车流通体系。落实国家、省关于小排量乘用车、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相关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支持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和车辆更新。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出台《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充电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交通局、商务局、国税局)


(二)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1.扩大绿色建材消费市场份额。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使用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培育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购物中心和百货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建委、经信委)


2.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和绿色环保产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培育节能服务业。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完善绿色采购等制度,推动企业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合力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使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质监局)


(三)推动商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


1.完善商业布局。重点推进新街口国际性都市商业中心、江北市级特色滨江商业中心、河西和城南市级商业中心建设,以时装设计、餐饮美食、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等为重点,规划建设20条特色商业街区,形成15分钟社区商贸便民服务圈。突出新街口CBD核心区、德基南京世界贸易中心、环球时尚休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紧扣国际一线时尚品牌,将南京打造成为长三角面向更大区域的国际化商贸商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发改委)


2.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发展差异化经营,加快发展折扣店、工厂店、奥特莱斯等新型业态。增加体验型、服务型业态,实现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支持传统百货店提高自有品牌商品比例,向主题型自主经营百货发展。鼓励品牌专卖店加大自主经营力度,通过创意改造,升级为旗舰店、品牌之家、沙龙等高端定制业态,增强与顾客互动,提高服务附加值。鼓励企业拓展移动互联网和家庭物联网领域,实现门店端与PC端、手机端、TV端四大渠道的优势互补,探索全渠道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


三、着力完善保障体系,打造消费服务新环境


深入实施“互联网+”战略,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消费模式,完善流通体制,加快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实施“互联网+”促进消费创新


1.加快推进“互联网+”名城建设。推进《南京市建设中国“互联网+”名城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广泛拓展和有效提升“互联网+”应用的领域、规模和层次,实现互联网与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到2020年,培育发展180家互联网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互联网知名品牌12个,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程度居于国内领先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进11个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形成国家级示范园区徐庄软件园、南京市建邺区东西互补,空港、龙潭跨境电商产业园南北呼应的总体格局。加快发展专业化、特色化电商平台,扩大网上销售规模。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移动支付、移动广告、移动社区、移动医疗等方面的应用。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发改委)


3.加快推进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规模经营的实体商企结合企业发展创新发展电子商务,鼓励知名电商开展线下体验店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的双向互动,增强体验和服务功能,发展体验和网络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


4.加快发展共享经济。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的业态属性,实施分类细化管理,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委、商务局)


(二)完善城乡销售网络


1.强化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型公益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市场相关功能完善;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超市直营直销的经营经验和网点优势,扩大生鲜区经营面积;积极引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连锁流通企业开展鲜活农副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建设,逐步形成集网上订购、集中采购、统一分拣、加工、配送、安全溯源等为一体的生鲜农产品智能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农委)


2.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农产品流通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动建设农产品分拣配送、冷链供应、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布局一批冷链物流集中区,推进生鲜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委、商务局、规划局)


3.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实施《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构建快捷高效优质的快递服务网络,做大做强快递产业园区,加快打造服务长三角城市的快递综合信息平台。创新共享服务模式,推行“落地配”及共享智能终端。支持快递企业和智能快件箱运营商整合资源、合作共建,在高校、社区、机关、园区、农村等区域布局建设快递共享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规划局、邮政管理局)


(三)加强金融对消费的支撑力度


1.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支持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发挥金融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健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开发信用类贷款金融产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品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


(四)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1.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研制高水平服务业标准,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引导相关行业和企业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围绕服务提供和服务保障要求,建立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运行,促进降本增效、质量提优和品牌价值提升。(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委、文广新局、体育局、卫计委、民政局、教育局)


2.提升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推进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倡导“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推进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农委、食药监局、工商局、经信委)


(五)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在零售、餐饮等大众消费领域,培育和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完善市场化消费评价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转移、事件协查、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2.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加强预付费消费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分类监管、联合信用奖惩机制,奖优限劣、优化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旅游委、卫计委、文资办、体育局、民政局、教育局)


3.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坚持打建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社会共治,营造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


(六)强化项目支撑


推进幸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在规划、用地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服务,并按我市产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省级100个幸福产业重点项目中所列的南京市12个项目的建设进程,促进项目早日发挥效益,在扩大和优化有效供给,满足市民消费需求上做出应有贡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社会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强化组织领导,抓紧推进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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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