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18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造林力度提高林木覆盖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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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造林力度提高林木覆盖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大造林力度 提高林木覆盖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大造林力度 提高林木覆盖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我市林木覆盖水平,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优化提高全市绿化的空间布局与质量,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断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在“增绿”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加强生态修复保护,提升林业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水平,为落实“两高两强”新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统筹发展。正确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完善沿路、沿水绿色通道为主,加强宕口生态复绿和工业防护林建设,优化城市生态网络。统筹林业经济发展,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提高经济林果产业比重,实现生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布局,均衡发展。立足各区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类型,完善城乡绿化空间布局,谋划新增造林的类型,缩小各区林木覆盖面积差距,在全市总量提升的同时达到各区均衡发展。


(三)优化增效,高质发展。按照国土绿化“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的要求,新增绿化以“三化”树种为主,实现全市珍贵彩色树种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显著增加,森林质量和景观得到进一步优化,珍贵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全民参与,助力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研究行业保障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引导市民广泛参与植树造林,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机制和监管体制。


三、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市林木覆盖率规划指标从30%提高到31%,新增造林面积10万亩。


四、实施内容


(一)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完善高等级道路(高速公路、高铁)绿色通道建设,提升省、县乡级道路绿化水平。重点对十三五期间已建或新建的宁安高铁、宁启铁路、淳芜高速、S340省道、S341省道、S246北延线等干线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其他规划新建的6条铁路干线(沿江铁路、宁合客专、镇宣铁路、宁淮高铁、京沪高铁与宁启既有线联络线、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长度合计243公里)、1条高速公路(宁宣高速公路,长度合计17公里)、9条干线公路(G104浦仪公路西段、S002六合西部干线南段、S002六合东部干线南段、S439互通连接线、S446宁杭高速白马互通至S341段、六合南部干线东沟至长芦段新建工程、沿山大道西延、东麒路北延、北岭路西延,长度合计73公里)做到道路建设与绿化同步实施,进一步完善南京绿色通道生态网络。到2020年新增绿色廊道1.6万亩。


(二)完善沿水防护林带建设。推动两江(长江、水阳江),两河(滁河、秦淮),两湖(石臼湖、固城湖)等跨流域河流、湖泊和45条省级骨干河流防护林带的完善工作,结合今年109条黑臭河道整治(河道岸线总长800公里),全面推进沿水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到2020年新增沿水防护林1.0万亩。


(三)实施生态脆弱区环境修复工程。对土壤污染区、环保产业区、垃圾场退出区和机场噪音污染区等实施绿化,推进停采矿坑、宕口整治与生态修复,充分利用荒废土地造林,修复受损土地。重点推进南京化工园周边防护林建设,改善周边区域生态。到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1.4万亩。


(四)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绿化。围绕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利用村庄拆迁合并等形成的空闲地增加绿化。到2020年全市新增村庄绿化150个(每年新增50个),对全市现有9800公里乡村公路进行绿化提升。到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0.6万亩。


(五)大力发展经济林果产业。按照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林木种苗、薄壳山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以及笋用竹和经济林在种植结构中的比重,鼓励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实现林业产业供给侧改革。到2020年新增林地5.4万亩。


五、计划安排


2018年全市计划新增造林38491亩,其中江宁区9900亩、浦口区650亩、六合区12700亩、溧水区6660亩、高淳区6951亩、雨花台区130亩、栖霞区1500亩。


2019年全市计划新增造林32393亩,其中江宁区9600亩、浦口区1500亩、六合区8600亩、溧水区4200亩、高淳区8003亩、雨花台区190亩、栖霞区300亩。


2020年全市计划新增造林29116亩,其中江宁区9500亩、浦口区850亩、六合区8700亩、溧水区2640亩、高淳区7046亩、雨花台区180亩、栖霞区200亩。


各区三年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财政、交通、水利、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大力支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建立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造林任务。


(二)严格监督考核。要建立健全各类监督考核机制,将林木覆盖率和新增造林面积等指标列入各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分解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善考核细则,规范指标监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评价。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给予表彰,并在绿色南京实施中给予政策支持。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和投资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林业建设改造的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与和保护。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各区政府部门要结合义务植树宣传活动,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提高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视。加强对造林政策的宣传,使各镇、街及村民深入了解林业惠民政策,提升造林工作积极性。


附件:各区新增造林任务年度分解表(2018—2020)




附件下载:

宁政办发[2017]184号.doc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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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