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10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栖霞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栖霞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栖霞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积极开展“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并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栖霞区相关工作方案予以转发。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习借鉴栖霞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区、各相关部门5月底前完成“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和“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工作;6月份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试运行;7—10月份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范围;11—12月份系统总结“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效,形成南京“不见面”审批改革经验模式。各区、各相关部门的“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和“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市审改办审查,市政府督查室加强专项工作督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栖霞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46号)和《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宁政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全省行政审批“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改革目标,以企业、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综合执法为支撑,以网格协同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全力构建“审批清单管理、全科政务受理、网格陪办代办、信息平台支撑、综合执法保障、多种途径送达”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创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基本原则
1.试点突破,全面推广。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建立“市场主体不见面审批系统”,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证照办理“不见面”审批为突破口,向部门、街道全面推广,实行网上办事。
2.系统梳理,分步推进。优先将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事项率先实现“网上办、不见面”,系统梳理编制“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因地制宜、分步推进。
3.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实行全网在线申请、同步受理审查、证照快递送达等“不见面”审批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4.强化监管,稳步实施。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综合执法和部门专业执法相结合,与“不见面”审批同步衔接,确保“不见面、批得了、管得住”。
三、改革目标
按照“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的理念和目标,全面融入全省“一张网”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服务窗口、服务机制拓展延伸到PC端和移动端,建立高效便民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平台,打造“网上政府”,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集中审批、无偿代办、公开透明、快递送达”。到2017年10月底前,确保全区超过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不见面”,实现群众、企业“一次不跑,事情办好”,将我区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地区。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审批事项目录。对照现有区级权力事项和办事指南,制定首批区级48项、街道134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将如“公司登记、施工许可办理、社保证明打印、市民卡挂失、二胎准生证办理”等能够实现网上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事项清单,进行标准化管理。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责任部门:区编办、区政务办、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二)优化全科政务服务。加强“全科社工”的统一招聘、系统培训和星级管理,编制全科政务服务标准,完善激励措施和考核办法,为“不见面”审批实现“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同步审批、区街联网通办、证照立等可取”的改革目标奠定基础。建立并运营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完善区街两级代办员制度,将企业、群众办事的过程变成政府内部为企业、群众服务的过程,审批结果自主选择就近取件或快递投送,打通服务群众、企业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区政务办、各街道)
(三)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信用审查、人脸识别、虹膜识别、人证验证、人机验证、电子签名”等信息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申请人和审批人通过登录手机APP和网页版就能实现“在线提交办理、在线同步审批、材料信息共享、信用审查监管”等功能,确保“不见面”审批服务有效运行。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全区通办。(责任部门: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四)加强审批监管保障。推行批管同步,加强批管衔接,发挥“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网格化治理等信息数据集成优势,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共用共享,为推行批管同步提供技术保障和数据支撑。每天将新增登记审批事项同步推送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和信用库,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巡查任务,现场查看、告知政策、检查承诺、结果反馈,实现有针对性的监管、更精准的服务。(责任部门:区政务办、各街道)
五、实施步骤
(一)试运行阶段(2017年4月—5月)
在区市场监管局和尧化街道率先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建立“不见面”审批信息平台,制定首批区街两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出台“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行阶段(2017年6月—10月)
复制推广“不见面”审批改革试运行经验,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范围,全面推行区街两级“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7年11月—12月)
系统总结“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效,对区街两级“不见面”审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和第三方评估,进一步优化“不见面”审批流程,形成完整的“不见面”审批改革栖霞样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改革办、区督查办、区作风办、区编办、区政务办、区法制办以及有关审批职能部门、各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推进落实。涉改部门和街道的主要领导作为“不见面”审批改革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提交本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对确定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要实行量化考核,区督查办、区作风办须定期督促检查部门、街道“不见面”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涉改部门和街道要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并进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区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理念,补齐审批短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南京市栖霞区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南京市栖霞区街道“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
南京市栖霞区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服务对象 | 受理部门 | 服务方式 | 审批部门 |
1 | 公司登记 | 许可 | 公司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2 | 企业法人登记 | 许可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3 | 企业集团登记 | 许可 | 企业集团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4 | 合伙企业登记 | 许可 | 合伙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5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 许可 | 个人独资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6 | 企业名称核准 | 许可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7 | 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 | 许可 | 个体工商户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8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许可 | 个体工商户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9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 许可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10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 许可 | 使用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人员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11 |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 | 许可 | 使用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人员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12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 | 许可 | 使用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人员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市场监管局 |
13 | 重大危险源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安监局 |
14 |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安监局 |
15 | 剧毒化学品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有关情况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安监局 |
16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安监局 |
17 |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安监局 |
18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安监局 |
19 | 法律援助 | 给付 | 公民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司法局 |
20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 其他 | 残疾人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残联 |
21 | 不(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 | 许可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 许可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3 | 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工程概算、决算审批 | 许可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4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5 | 招标文件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6 | 前期物业招标和中标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7 | 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8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29 |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30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31 | 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的代受理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住建局 |
32 | 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3 | 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4 | 停车收费备案 | 其他 | 企业、机关单位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5 | 幼儿园收费备案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6 | 制定和调整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7 | 制定和调整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其他 | 事业单位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8 | 制定和调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其他 | 事业单位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39 | 制定和调整向社会开放、由政府参与投资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标准 | 其他 | 事业单位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40 | 制定和调整公立医院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 | 其他 | 事业单位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物价局 |
41 | 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档案的目录报送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档案局 |
42 | 重大活动(事件)的登记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档案局 |
43 | 重大活动档案目录的报送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档案局 |
44 |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备案、登记 | 其他 | 企业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审批 | 档案局 |
45 | 纳入社区居住异地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预约 | 服务 | 退休人员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服务 | 人社局 |
46 | 个人缴费证明、落户证明打印 | 服务 | 公民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服务 | 人社局 |
47 | 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 | 服务 | 老年人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服务 | 民政局 |
48 | 受灾人员救助 | 服务 | 受灾人员 | 政务服务中心 | 网上服务 | 民政局 |
附件2
南京市栖霞区街道“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办理单位 |
1 | 办理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 | 办理享受低保边缘户待遇证明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 | 办理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 | 办理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 | 办理栖霞区生活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 | 办理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 | 办理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 | 办理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 | 办理慈善救助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0 | 办理民政事项咨询与举报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 | 办理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 | 办理享受“三属”待遇申请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3 | 办理享受部分烈士子女待遇申请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4 | 办理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申请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5 | 办理在职伤残军人改为在乡伤残军人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6 | 办理参战退役人员待遇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7 | 办理伤残军人残疾关系转移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8 | 办理涉核退役人员待遇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9 | 办理补办伤残军人证件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0 | 办理评定残疾等级申请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1 | 办理调整伤残军人残疾等级申请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2 | 办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领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3 | 办理无军籍职工、冬季退伍士兵安置有关事项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4 | 办理基层民间组织备案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5 | 办理专项救助申领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6 | 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7 | 办理尊老金 | 民政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8 | 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29 | 办理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0 | 办理资助和奖励接受中、高等教育残疾学生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1 | 办理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2 | 办理南京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3 | 办理南京市贫困残疾人康复器材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4 | 办理南京市残疾人免费乘坐本市车船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5 | 办理江苏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6 |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 | 残疾人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7 | 办理妊娠十四周引产证明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8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39 |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0 | 出具江苏省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1 | 办理婚育情况证明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2 | 办理报销四项手术费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3 | 办理江苏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4 | 办理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5 | 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6 | 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7 | 办理申领公益金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8 | 办理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49 | 办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0 | 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1 | 办理申领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金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2 | 办理申领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 | 计划生育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3 | 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4 | 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5 | 办理大龄延长失业保险金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6 |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7 | 办理南京劳动保障网站个人注册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8 | 办理市民卡首次制卡及换卡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59 | 办理市民卡挂失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0 | 办理市民卡解除挂失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1 | 办理市民卡补卡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2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3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诊医院变更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4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5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6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7 | 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工作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8 | 办理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69 | 办理就业和失业人员登记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0 | 办理被征地劳动年龄段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1 | 办理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2 |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登记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3 | 办理出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4 | 办理劳动力资源动态维护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5 | 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6 |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7 | 办理人员档案新增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8 | 办理人员档案修改(基础信息修改)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79 | 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0 | 办理退休社会化安葬费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1 | 退休人员体检工作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2 | 退休人员重病、孤寡、70、80、90、100岁生日慰问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3 | 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5 | 办理自由职业者创业补贴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6 | 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7 | 职业技能培训咨询服务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8 | 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89 | 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0 |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1 | 办理南京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和医疗补贴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2 | 办理退休社会化供养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3 | 办理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4 | 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5 | 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办远程申请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6 | 办理新南京人综合服务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7 | 办理南京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受理及领取资格验证 | 社会保障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8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 市场监督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99 | 个体工商户新设登记 | 市场监督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00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市场监督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01 | 个体工商户换照登记 | 市场监督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02 | 个体工商户补照登记 | 市场监督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03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04 | 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设立登记 | 市场监督审批 | 街道便民中心 |
105 | 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登记 | 市场监督审批 | 街道便民中心 |
106 | 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换证登记 | 市场监督审批 | 街道便民中心 |
107 | 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补证登记 | 市场监督审批 | 街道便民中心 |
108 | 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审批 | 街道便民中心 |
109 |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卡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0 | 遗产过户、申请房补、公积金死亡人亲属关系证明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1 | 征地保障余款领取协议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2 | 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3 | 夫妻、父子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4 | 个人住房情况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5 | 申请异地住房保障人员家庭情况调查报告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6 | 直系亲属生活供养、困难补助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7 | 在企业申请房帖、集资房表格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8 | 异地生育表格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19 | 评残报告自述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0 |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1 | 民族成分认定或变更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2 | 企业变更税务登记证不同名称确为同一地址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3 | 结婚函调报告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4 | 户口迁出无工作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5 | 村居合一社区迁户申请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6 | 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7 | 拆迁补助、房屋面积认定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8 | 办理社保某段时期工作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29 | 栖霞区住房保障在保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问卷调查表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30 | 申请门牌号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31 | 申请办理中华慈善总工会药物救助个人信息证明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32 | 教育部制报考教师证申请人思想鉴定表用印 | 办事处用印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33 | 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其他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134 | 开具0-3岁私托费票据 | 其他服务 | 街道便民中心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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